关于济南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对策建议

2015-01-06 18:33:10   作者: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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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济南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现状
    按照中央、省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省份战略部署,近年来,济南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在全省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不断加快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步伐,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为“加快科学发展 建设美丽泉城”发挥了重要作用。济南市连续6届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先后荣获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中国软件名城”、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等称号。主要取得以下成效。
    一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2013年全市发明专利授权量2165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7033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0.21件,继续保持全省首位;发明专利申请量11344件,首次突破一万件。涌现出浪潮集团高端容错计算机、山东电科院智能变电站巡检机器人、二机床集团大型快速智能冲压装备等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拥有中国名牌、驰名商标,山东名牌、著名商标等560件,国际、国家标准93项,总数均居全省前列。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2013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930.18亿元,同比增长14%,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0.56%,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0.33个百分点,连续12年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三是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共建成企业技术中心263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69家。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初具规模,已建成国家级省级企业孵化器10家,省级以上生产力促进中心10家,各类孵化器100万平方米,目前在孵企业1400余家。
    同时,与先进城市相比,济南市科技创新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科技投入力度偏低。2010年—2012年增幅分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9.5、8.4和17.2个百分点。R&D占GDP比重也由2009年之前的全省第一,下滑为2012年的全省第八。市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与国内同类城市相比尚处于中下游水平。二是高新技术产业总量偏小。2013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居全省第9,增幅居全省第12,总产值仅为青岛的33.1%、烟台的34.2%。截至2013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1880家,为青岛市的34%。三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省会科教人才优势还没有较好地转化为创新优势、发展优势。

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对策建议
    在下步工作推进上,应围绕“一条主线”,着力“四个突破”,实施好“六大工程”。
    “一条主线”:即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加速科技经济融合。
    “四个突破”:一是抓创新主体,着力实现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新突破。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实施专利、品牌、商标、标准战略,引导企业加快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注重加大自身研发投入,协调创新突破关键重大技术,不断研发新工艺、新产品,走创新驱动之路,打造“金种子”、“小巨人”和“领军”企业系列方阵。
    二是抓创新载体,着力实现科技拉动经济发展新突破。加快创新平台、产业基地、特色园区等产业载体建设步伐。重点推进重大源头创新平台、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创新型园区建设和科技招商,积极构建一县(市、区)一园区、一园一特色的差异化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格局;加快发展各类孵化器、加速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支持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服务
    三是抓条件支撑,着力实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新突破。健全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导向机制,强化财政资金在技术创新中的杠杆作用,在项目立项上,加大市场要素和协同创新的权重;在项目实施上,建立完善科技报告和跟踪调查制度;在诚信建设上,完善承担单位和评审专家信用体系;在资金使用上,建立资助扶持、贷款贴息、成效奖励、后补助多种方式相结合使用体系。深入落实“科技11条”,充分发挥省会科技人才资源优势,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加强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型企业,有效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是抓环境优化,着力实现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新突破。加强政策引导,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修订《济南市科技进步条例》、《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深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府采购优先选用自主创新产品等创新激励政策;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发挥好政府“推手”作用,大力营造敢为人先、敢于创造、敢冒风险和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让全社会创新活力不断迸发、创新成果持续涌现。
重点实施“六大工程”:
    (一)实施企业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企业技术研发能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研发投入主体、成果产出和应用主体,到2017年,建成创新型企业400家,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100家,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1.8%以上。一是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二是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三是扶持初创期科技企业。
    (二)实施产业升级牵引工程。以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为抓手,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培育发展优势产业集群,到2017年,研制完成大数据、物联网、干细胞等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品、重点新产品和国际标准、行业标准。一是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二是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发展。三是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四是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三)实施区域创新示范工程。按照典型示范、分类突破、梯次推进的原则,推动县(市)区立足自身禀赋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到2017年,力争打造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科技园区3-5个,形成具有全球比较优势、全国速度优势、华东高端优势的创新型产业集群5-10个,形成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多点支撑的经济发展新格局。一是推进国家级产业基地领先发展。二是推进重点县(市)区提质发展。三是推进全域创新创业竞相发展。
    (四)实施校院地协同创新工程。制定实施校院地协同创新计划,推动高校科研体制改革,支持建设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充分发挥高校院所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及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优势,发展协同创新组织,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通过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地方经济创新发展。一是建立校院地协同创新平台。二是推动高校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促进高校创新资源开放共享。
    (五)实施科技人才发展工程。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我市重点产业人才和技术需求,到2017年,重点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500名,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00万人,初步建成一支规模匹配、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华东地区创新创业首选地和科技人才高地。一是引进聚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二是培育创新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三是建设“齐鲁人才特区”。
    (六)实施创新环境优化工程。综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决定作用,大力营造国际一流的创新环境,促进全球创新资源在我市聚集配置,努力培植济南的创新优势、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一是构建科技孵化培育体系。二是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四是健全科技惠民服务体系。五是优化科技开放合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