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帮中小企业度融资“难关”

2009-11-10 21:36:12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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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高中小企业的贷款信誉,解决中小企业贷款“借新还旧”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近日,济南市财政为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在办理“借新还旧”业务时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过桥资金”支持。
  根据过桥资金支持办法,借用过桥资金的中小企业必须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企业生产经营必须正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必须健全,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并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税收信息,资产负债率低于80%。此外,企业确实存在流动资金困难,经贷款银行确认正在办理“借新还旧”手续并同意给予续贷。
  过桥资金只用于济南中小企业“借新还旧”贷款业务的临时周转,不能用于其他用途,也不能跨年度使用。企业使用过桥资金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在申请过桥资金时,企业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正在办理续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借用过桥资金的保证材料以及贷款银行续贷承诺函(含贷款时间及贷款额)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