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香盈袖觉春透——回眸“十一五”东营市科技奖励工作

2011-04-12 17:50:07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0

   2010年4月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秋波为2009年度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陈宜亮颁奖

    科技奖励是党和政府推进科技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具体体现。近年来,东营市从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增加投入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科技奖励工作,有力推动了科技创新和进步。“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取得科技成果640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111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13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9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9项,山东省技术发明奖4项,获奖数量和层次均位居全省各市前列。2010年,东营市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数量大幅增长,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无论是主持还是参与的项目获奖数量均为“十一五”期间获奖数量最多一年。


组织领导更加有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奖励工作,近年来,相继制订了《东营市社会力量设奖管理办法》、《东营市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东营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东营市创业创新奖评选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修订了《东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对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创新氛围,有力推动了全市科技创新。


奖励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奖励对象多样化。2008年修订的《东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增设了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奖、科技合作奖和科学技术最高奖,对科技创新、推广转化成果以及引进技术与人才的科技人员进行奖励;2010年设立的东营市创业创新奖,对优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进行奖励,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奖励体系涵盖了科技研发、成果推广、科技合作和科技创业人员等创新主体。二是设奖主体多元化。在政府奖励的激励下,社会力量设奖取得了快速发展,科技创新奖、科技情报成果奖等社会团体设立的科技奖项得到了科技人员的广泛认可,有效促进了行业科技进步。三是奖励力度加大。2008年,市政府将科技进步奖经济发展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由原来的1.5万元、0.8万元、0.5万元分别提高到7万元、4万元、2万元,给予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5万元,奖励经费由原来的不足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四是奖励链条延伸。市政府设立了启动资金为2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获得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并且能够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人员转化推广科技成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高技术成果产业化。


奖励管理更加科学


    一是强化成果管理。修订了《东营市科技成果鉴定办法》,在保留科技成果鉴定评价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鉴定专家对鉴定成果进行会诊把脉的功能,丰富完善了科技成果鉴定的内容,提高了成果质量。二是科学制订评审标准。借鉴先进地市和山东省科技奖励工作的经验,邀请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参与评价标准制订,制订了科学技术奖基本评价指标,按专业规定了指标权重和判断标准,使科技技术奖评审更加科学。三是完善科技奖励评审程序。实行专家异地封闭评审制度,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做到“三个不知道”,即:管项目的不知道参评专家,请专家的不知道具体项目,专家不知道项目的申报单位。同时增加了行业专家评审环节,由两轮评审增加为三轮评审,以实现奖励评审更加科学和公正,真实反映项目的研究水平。


监督机制更加健全


    一是增强社会监督。在科技奖励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以及奖励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通过市政府网站、科技局网站和东营日报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纪律监督。在科技奖励评审中,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参与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三是完善自我监督。在科技奖励申报过程中,由候选单位、推荐单位对项目情况和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避免弄虚作假和搭车现象。(王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