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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南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整治

2012-05-15 23:33:44   作者:记者 崔启昌 通讯员 张洪岩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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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生活饮用水卫生问题是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事关民生大事,开展生活饮用水集中整治,是各级卫生监督部门“三项”重点工程之一。
      今年四月份以来,胶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全市镇(处)驻地16个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了摸底督察,主要目标是: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卫生监督覆盖率、卫生许可证持有率、饮用水合格率及消毒合格率等指标,进一步增强供水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
      从检查情况来看,胶南市大部分镇(处)驻地集中式供水单位能够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其中青岛市志源水业有限公司、青岛琅琊水利服务供水、大场镇供水站、藏南镇供水站等单位投入了大量资金,扩大了供水规模,取消了原始供水设备,更换了先进的全自动净水消毒设备,强化了自身管理,完善了操作规程,采取了水源地防护措施,消除了不卫生安全因素,确保了生活饮用水质量。但仍有部分镇(处)驻地集中供水单位仍然存在领导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和设备条件差的问题,如有的制水工艺落后,仍使用原始设备,水源地无防护措施,无任何消毒措施,水质得不到保障;有的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配备了先进的设备,但不按规定使用,管理混乱,职责不清,卫生执法人员上门监督指导服务时工作不配合、执法文书无人签字;有的无视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无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供水活动等违法经营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卫生执法人员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单位,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据悉,从5月13日起胶南市将着力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整治工作。其整治的主要目标是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监督覆盖率、卫生许可证持有率、水质合格率及消毒合格率等指标,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