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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经侦积极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

2010-06-08 18:02:46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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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临朐经侦大队全体党员民警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
  为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效果,根据上级部署要求,临朐经侦大队于6月2日召开工作会议,学习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会上,马金良教导员就党员干部应达到下列标准做了以下部署:一是要知晓“四项监督制度”的名称或简称;二是要知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5类对象和追究责任的39种情形;三是要知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和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四是要知晓“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内容和覆盖范围;五是要知晓哪些领导干部离任时要进行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检查和两个“三分之二”的内容;六是要知晓自己应该怎样正确行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然后,申玮大队长就学习要求做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严密组织,本次学习活动,市县两级要求十分严格,经侦大队全体党员民警要按照要求搞好学习;二要做好学习笔记,个人学习的内容要记录到个人学习笔记本,单位学习情况和内容要记录到单位学习记录本;三要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制定的标准进行学习,确保实现“领导干部100%熟知,组工干部100%精通,党员干部100%知晓”的目标。
   目前,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活动正在临朐经侦大队进行当中。(申玮 高增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