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吃鲜花生。下班回家,见有白生生的鲜花生,饿不饿总要剥几个。
往深处说,我是喜欢鲜花生那种清新的、鲜嫩的、略带泥土气息的味儿。
我甚至愚昧地怀疑:大约这些鲜花生携带着那种不知什么模样的负离子吧?不然为什么这么好闻呢?
由于喜欢这味儿,在家务活儿中,我最情愿干的是洗鲜花生。
把塑料袋里浑身泥土的花生倒在盆里,打开水龙头,让水刚好浸没它们,用手轻轻搅搓,花生们像调皮孩子嬉戏玩水,拥挤着,哗哗嚷着,为这新鲜的场合兴奋着。
这时候,夹带着微腥的泥土气息的花生味儿就扑面而来,使心灵生发一阵小小的悸动,想起花生地,想起田上的纵横阡陌及天光云影。
换过几遍水后,花生已通体洁白,似一窝奶水充足吃得丰腴的幼儿,略显疲惫而又安详恬静地卧在塑料筐里,晾着水淋淋的身子,散发着沁人心肺的味儿。如果没急事,你就靠近闻吧。
我有时想,不爱吃鲜花生的人,也不妨买点儿,闻闻那味道。当然,不只鲜花生,很多庄稼的味道都是耐闻的。
麦子灌浆了。如是雨后初晴,老天爷再给吹送微风,那味道你还记不记得?
麦子打完了,打麦场上光溜溜的,镶嵌着一瓣瓣白色的麦壳儿,如朴素的民间印花图案,麦场边角垛着麦穰,堆着麦糠,麦子味儿仍在打麦场上半月不散,氲氤成一方“味区”。
想想真是奇妙,一粒粒小小的不同类型的种子,和泥土结合在一起,有了阳光、水分、肥料、空气的综合作用,会长成形态各异都很漂亮的庄稼,结出营养丰富的果实供人享用。而且还散发奇妙的庄稼味儿,这味儿却不计入产值,不用花钱买。
庄稼真是伟大的呵,庄稼味儿真是伟大呵。
设想一下,土地上、人世间若没有庄稼味儿,该是多不可思议。
我喜欢庄稼味儿,是因久居城市身上缺乏某些元素,也怕原有的某种东西失落。
十几年前,当我迎着初秋的阳光走向效外的田野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在笔记本上记下两句话:
庄稼是土地上最美的风景
棉花是人世间最温暖的花
我想表达人类和土地的关系,表达人类对土地的感恩情结。但这两句话多么浅溥呵。
庄稼是农民种的。古话说:皇天后土,衣食父母。但农民往往被认为是粗笨的、低俗的、简单的。世上的路再多,总有人走投无路,那就种庄稼去吧。土地接纳了他,庄稼不拒绝他。只要他老实勤恳,庄稼就会朝他散发好闻的味儿。庄稼的胸怀多么宽阔呵。
庄稼又是化腐朽为神奇的高手,任凭什么腐尸烂肉,什么不耻于人类的狗屎堆,庄稼都能吸收作养分,把自己滋润得从小到老一直美丽可爱——有谁说成熟的麦子、玉米是丑陋的呢?
也许正因为有这胸怀有这本领,从不使用化妆品的庄稼才能通体散发令人感动的庄稼味儿。
人主要是靠庄稼长大的,身上有庄稼味儿是正常的。从某种角度说,庄稼味儿就是人味儿。一个现代意识很强的人,身上又不乏朴素清新的庄稼味儿,这人就不一般了,它潜移默化为人的一种品格了。
但现在一些人讨厌庄稼味儿了,连本该经常深入庄稼地指导工作的人身上也少有庄稼味儿了,走到哪儿都是酒肉气粉脂气伺候着包裹着。老百姓闻了闻,别过脸说:这人没人味儿了。
这是多么可悲呵。
(附记:本文1999在《散文》发表后,被收入三个选本。中学语文辅助教材《美文阅读与欣赏》收录,编者撰写的导读提示是:
古语曰:“皇天后土,衣食父母。”而现代社会中,身居高楼、衣食丰足的人们,对我们的生命之本、衣食父母,却逐渐陌生了,淡忘了,甚至看不起了。人们之间原有的那种自然朴素的“本味儿”,在逐日淡化。唤醒人们对土地、庄稼和农民的热爱之情,寻回这种渐已失落的人情味儿,大概就是这篇文章的立意之所在吧。
稼”,它“自然”、“纯朴”、“无私”,正是作者所要唤醒的那种精神的最恰切象征;庄稼的“味儿”,最天然、最朴素、而又最品不尽,它又是作者所要寻回的那种人间情味儿的妙比。作者以“庄稼味儿”作为表达思想的切入点,正是文章构思的巧妙之处。
本文运用拟人、比喻等多种修辞,形象生动地描写“洗花生”的情景和麦场上迷人的“光景”,酣畅淋漓地渲染了对庄稼及其味儿的满心喜爱与深情赞美,给人以美的感染力。对庄稼精神品质的高度评价和关于“庄稼味儿”与“人味儿”的道理阐发,给人以深刻的思考与反省。
文章后边的思考题是:
本文是如可围绕“庄稼味儿”展开描写并抒发情感的?(李华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