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孟国、朱文朵、邱豪、邱闯、朱孔翠、徐长亮、邱孟全、汪仁春:本院受理原告葛其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邱孟国、朱文朵、邱豪偿还借款954800元及利息(自2014年9月5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9548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2%计算);邱闯、朱孔翠、徐长亮、邱孟全、汪仁春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园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王超、芦方花:本院受理原告张坤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55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二、两被告偿付原告利息损失(以借款本金1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朱国林:本院受理原告张园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以你向其借款6万元至今未还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北园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李素平、樊建新、艾明泉:本院受理原告张善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以被告向其借款至今未还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在本院北园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张文韬:本院受理原告韦友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以你未按约还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令: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违约金5200元、利息及一切相关费用;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保全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北园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宋斌:本院受理原告张和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50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井智辉:本院受理原告孟凡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56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二、被告偿付原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28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泉犇酒店:本院受理原告杨松友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59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被告济南市天桥区泉犇酒店(经营者:王聪聪)给付原告杨松友货款172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陈文成、刘海英:本院受理原告李中亮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原告诉至法院,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4004元及自2015年6月至今的利息10640元;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二时在本院北园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王惠霞、张连新、田媛媛、王瑞:本院受理原告付燕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原告诉至法院,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四被告返还给原告全部本金35万元;二、请求判令四被告返还给原告利息17500元;三、请求判令四被告支付给原告违约金及罚息共计10500元;四、请求判令四被告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五、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并请求判令原告对拍卖、变卖第一被告所提供的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六、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北园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王惠霞、张连新、田媛媛、王瑞:本院受理原告陈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原告诉至法院,诉讼请求为:一、请求判令四被告返还给原告全部本金95万元;二、请求判令四被告返还给原告利息47500元;三、请求判令四被告支付给原告违约金及罚息共计28500元;四、请求判令第一被告支付质押物保管费12000元;五、请求判令四被告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六、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并请求判令原告对拍卖、变卖第一被告所提供的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七、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本院北园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武春英:本院受理原告许永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49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韩霄:本院受理原告崔冲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5民初57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被告韩霄偿还原告崔冲寒借款本金17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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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鹏:本院受理的原告郭海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以要求你偿还借款35万元及利息为由诉至本院,请求判如所请。现依法向你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在本院北园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董书民、王伟:本院受理原告李新全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以要求你们偿还借款本息共计25.2万元为由诉至本院,请求判如所请。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北园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胡志滨:本院受理原告郭庆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天民园初字第4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胡志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郭庆顺借款本金8万元;二、被告胡志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原告郭庆顺逾期还款利息(以借款本金8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6月29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郭庆顺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品味鲜快餐店:本院受理原告寻奔腾与你快餐店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43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济南金龙轮船运输有限公司、王霖筑、李梅、王一名、陈修广:本院受理原告郭怀喜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6)鲁0105民初7039号民事裁定书、(2016)鲁0105民初7039号民事裁定书之一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八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徐辉、崔杰: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5505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与两被告签订的《个人授信协议》、《个人贷款借款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予以解除;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截止到2016年8月15日的利息3725.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自2016年8月16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息,按双方签订的《个人授信协议》的约定计取,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6617元及公告费损失300元,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泽源货运部:本院受理济南新企鹅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鲁0105民初224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八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山东弘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陈广法、冯小美:本院受理历城区博通木业经营部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6)鲁0105民初7043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八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庞太鹏、王净、山东铂钟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22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广州国色佳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晓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6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无锡子修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晓芳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4897号民事判决书: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李晓芳货款3644元及运费1778元,共计5422元;李晓芳在收到上述货款及运费的同时退回涉案复印纸20箱给被告,如李晓芳届时不能退回,则以其交易价格折抵被告应退货款; 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李晓芳三倍货款10932元; 3、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李晓芳公告费损失300元; 4、驳回李晓芳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广州雄鸿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晓芳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4900号民事判决书: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李晓芳货款2370.06元;李晓芳在收到上述货款的同时退回涉案充电宝30个给被告,如李晓芳届时不能退回,则以其交易价格折抵被告应退货款; 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李晓芳三倍货款7110.18元; 3、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李晓芳公告费损失3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陈伟:本院受理济南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被告支付70万元的股份转让款。2、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八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孟庆旺、济南铂钟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一被立即偿还原告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合计为人民币622374.13元(上述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为暂且计算至2016年12月6日的数额,实际将计算至一被实际清偿完毕之日为止)。2、一被按照《个人担保借款合同》之约定支付原告利息、罚息、复利。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计算至一被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3、二被对上述一被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八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吾之月化妆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晓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被告退还购物款1061.28元,3倍赔偿购物款3183.84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及因诉讼产生的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八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周继花: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4239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截止至2016年12月27日的本金63142.66元,利息13687.84元,费用16671.34元,共计93501.84元。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自2016年12月28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费用。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188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张世明、李莉: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4237号民事判决书:一、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截止至2016年12月20日的本金71826.51元,利息10757.5元,费用24419.19元,共计107003.2元。二、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费用。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1790元由二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刘波:本院受理济南鑫汇磊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履行欠款合同,向原告偿还货款65963元;2.以欠款为基数,按年率6%支付自起诉之日至实际支付之日利息;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郭秀梅、于善武、济南乖乖兔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增加一项诉请:被告济南乖乖兔商贸有限公司对被告郭秀梅、于善武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夏筠: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宁岩玉与你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执恢45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山东中旭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鲁中旭估(鉴)字2017第06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2016)鲁0105执恢456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济南高新区新宇路西侧世纪财富中心AB座101房产(房产证号:济房权证高字第045033号)一套。鲁中旭估(鉴)字2017第06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主要内容:被执行人名下的,济房权证高字第045033号房产项下,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西侧世纪财富中心AB座101房产评估价值为1168.87万元。如你对上述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