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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2013-11-05 19:18:03   作者:本站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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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们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县域(镇域)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城乡差距逐年缩小,但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有相当一部分人虽然住在城镇,却无法享受市民待遇,政府花大力气建造的新城(区),却无人居住,空城大量出现,因此,目前人口的城镇化远远滞后于土地的城镇化。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大力推行新型城镇化,着力解决和实现人口的城镇化。为此,笔者就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几点建议。
    一、引入智慧城市理念。智慧城市是未来城市发展的方向,也是城市未来的竞争力所在。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由此可见,在未来的城镇化进展中,应充分发挥城市科技实力,从传统管理模式向更加重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转变,以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为突破口,带动城市创新与产业发展。
    二、突出规划引领作用。政府应从顶层设计入手,加强对城镇化建设的指导,研究制定城镇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配套出台综合性工作措施,使新型城镇化建设在科学规划下有序展开。要理顺和协调好城市总体规划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专项规划的相互关系。同时,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连续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修改。要广泛听取专家、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反复修改和完善城镇化规划。
    三、注重体制创新。新型城镇化持续顺畅的推进必须以体制转轨和机制创新为长远保障,突破城乡分治、自成体系的传统格局,充分借用小城市培育试点、扩权强镇等改革的机遇,为调整和理顺管理体制积累经验。市直部门可通过成立分局或设置派出机构等方式,强化镇一级政府事权。在核定编制内,合理调整小城镇的内设机构,并赋予其一定的人事权,用于招聘和充实优秀人才。大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设置低门槛户口迁移政策,配套一系列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措施,引导农民逐步向城镇转移,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
    四、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加大土地供给。土地指标是制约城镇发展的一大难题,上级政府应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通过切块下达的方式,直接落实给地方政府。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发挥市级财政资金对小城镇建设的撬动作用,整合各级对小城镇的城建、交通、水利、环保、民政、商贸、旅游等补助资金,用于小城镇建设。三是完善财政体制。征收的城市建设维护建设税、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垃圾处理费等税费,要专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五、重视人才培养。城镇化的健康发展,需要与之配套的城镇建设管理经验。可通过引进与交流等方式,鼓励规划、建设、财经等专业技术人才到小城镇任职、挂职。组织小城镇专业技术人员到市有关部门采取以干代训、交流互派锻炼等形式,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依托市级人才交流中心,在各镇建立人力资源市场,满足企业对人才,人才对就业的双向需求。(即墨市城建局工会主席   陈天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