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应当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要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与查处职务犯罪同等重要的位置,认清预防工作的法律监督属性及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工作的坚定信心和责任意识,更加主动积极地担当起预防工作的职能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准确定位搞好预防工作。
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是全党和全社会的一项长期的共同任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首先,检察机关是党委统一领导下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其次,检察机关要根据检察职能针对可能存在导致职务犯罪的漏洞隐患,对当前普遍存在的权力失控的腐败重点提出整改方案,争取党委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理解与支持,全面贯彻加强相应的职务犯罪预防,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预防效果。最后还要注重在党委的支持下,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多方面统筹安排,为实现预防工作的宏观效果奠定必要的硬件基础。
要坚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特殊职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结合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严肃开展。检察机关所要进行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务违纪违法预防工作的预防依据、预防深度、预防目标以及预防方式上都有所不同,因而要在实际的预防工作中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形成既有协调合作,又有分工负责的工作关系。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要结合检察职能和办案实践,针对已经出现职务犯罪以及可能出现职务犯罪行为的单位和部门依照法律监督的程序展开预防工作,从堵塞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出发,以具体深入的调研文章和具有法律执行力检察建议书将预防职务犯罪的要求贯穿到预防对象的整改行为中。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预防”。
检察机关要根据本地区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与主管部门和发案单位共同研究分析,找出制度上、管理上、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犯罪根源,研究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的措施和对策,提出加强立法、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管理、落实监督等前瞻性的预防对策,做到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三、大胆实践,勇于探索,不断强化预防工作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宣传教育机制。应统一规划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健全教育制度,创新教育内容和载体,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在行业预防活动中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到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如由职务犯罪人员进行现身说教等警示教育活动等。二是以《检察建议》为载体,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党委的参谋助手职能。三是建立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四是以新闻媒体、网络传媒为预防宣传重要载体,开辟专门频道或组织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预防政策和相关法律。
2.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网络机制。首先应组建以地方党委主要领导挂帅、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将预防工作置于地方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总体格局之中,做到同落实、同安排、同考评、同奖罚,并明晰办公机构的职责职权,配齐配强机构及人员。其次,加强社会化网络机制建设。可采取与多家行业和部门建立预防工作联系制度,联合下发预防职务犯罪文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预防;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开展个案预防;加强重点预防,促进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招投标、施工、验收、决策环节进行全方位的同步预防,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保证工程质量,防止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发生。
3.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测评预警机制。一是建立规范的廉情数据收集统计网络,进行深度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为决策与预防方向提供依据。二是采取开展预防调研、与单位举办预防座谈会、研讨会的形式,分析易发、频发职务犯罪案件行业、部门人员犯罪的特点、原因,提出解决根除腐败的对策。三是实行行业、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指数分析平台制度,一旦出现危险指数信息,适时向行业、部门发送预警信号,敦促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或采取纪检监察手段对涉案人员进行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四是实行“釜底抽薪”策略,即充分运用测评预警信息资源,服务廉政共建单位。探索实行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重点工程建设部门等行贿记录档案制度和检察机关建立“行贿案件公示(查询)系统”和“廉政准入”制度,让行贿人充分体会到违法的高额成本,使其主动放弃行贿行为,从而达到控制贿赂犯罪源头,减少受贿行为发生的目的。五是预防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措施和方法为共建单位提供预防咨询服务。如随行咨询、临场咨询、专题咨询、集中咨询、互联网咨询、媒体讲座咨询等等。(王春吉)
一、坚持党的领导,准确定位搞好预防工作。
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是全党和全社会的一项长期的共同任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首先,检察机关是党委统一领导下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其次,检察机关要根据检察职能针对可能存在导致职务犯罪的漏洞隐患,对当前普遍存在的权力失控的腐败重点提出整改方案,争取党委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理解与支持,全面贯彻加强相应的职务犯罪预防,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预防效果。最后还要注重在党委的支持下,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等多方面统筹安排,为实现预防工作的宏观效果奠定必要的硬件基础。
要坚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特殊职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结合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严肃开展。检察机关所要进行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务违纪违法预防工作的预防依据、预防深度、预防目标以及预防方式上都有所不同,因而要在实际的预防工作中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形成既有协调合作,又有分工负责的工作关系。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要结合检察职能和办案实践,针对已经出现职务犯罪以及可能出现职务犯罪行为的单位和部门依照法律监督的程序展开预防工作,从堵塞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出发,以具体深入的调研文章和具有法律执行力检察建议书将预防职务犯罪的要求贯穿到预防对象的整改行为中。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预防”。
检察机关要根据本地区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与主管部门和发案单位共同研究分析,找出制度上、管理上、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犯罪根源,研究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的措施和对策,提出加强立法、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管理、落实监督等前瞻性的预防对策,做到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三、大胆实践,勇于探索,不断强化预防工作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宣传教育机制。应统一规划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健全教育制度,创新教育内容和载体,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在行业预防活动中开展专题法制讲座,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到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如由职务犯罪人员进行现身说教等警示教育活动等。二是以《检察建议》为载体,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党委的参谋助手职能。三是建立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四是以新闻媒体、网络传媒为预防宣传重要载体,开辟专门频道或组织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预防政策和相关法律。
2.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网络机制。首先应组建以地方党委主要领导挂帅、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将预防工作置于地方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总体格局之中,做到同落实、同安排、同考评、同奖罚,并明晰办公机构的职责职权,配齐配强机构及人员。其次,加强社会化网络机制建设。可采取与多家行业和部门建立预防工作联系制度,联合下发预防职务犯罪文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预防;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开展个案预防;加强重点预防,促进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招投标、施工、验收、决策环节进行全方位的同步预防,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保证工程质量,防止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发生。
3.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测评预警机制。一是建立规范的廉情数据收集统计网络,进行深度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为决策与预防方向提供依据。二是采取开展预防调研、与单位举办预防座谈会、研讨会的形式,分析易发、频发职务犯罪案件行业、部门人员犯罪的特点、原因,提出解决根除腐败的对策。三是实行行业、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指数分析平台制度,一旦出现危险指数信息,适时向行业、部门发送预警信号,敦促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或采取纪检监察手段对涉案人员进行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四是实行“釜底抽薪”策略,即充分运用测评预警信息资源,服务廉政共建单位。探索实行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重点工程建设部门等行贿记录档案制度和检察机关建立“行贿案件公示(查询)系统”和“廉政准入”制度,让行贿人充分体会到违法的高额成本,使其主动放弃行贿行为,从而达到控制贿赂犯罪源头,减少受贿行为发生的目的。五是预防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措施和方法为共建单位提供预防咨询服务。如随行咨询、临场咨询、专题咨询、集中咨询、互联网咨询、媒体讲座咨询等等。(王春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