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跨越式发展”或者“技术跨越”已经不是一个新名词,它是二战以后国外学者在对东南亚国家发展路径的研究中提出来的,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但是这个概念引进到中国,是在2002-2004年上海首先引进的,2006年以后频繁出现在媒体报道中。山东真正把“跨越式发展”在政府公文中提出,还是今年8月份颁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跨越式发展”的概念最早是由荷兰学者Luc Soete于1985年提出,他认为:“技术跨越是对技术发展路径某些阶段的省略(跳跃),是一种非常规的技术发展方式”,英国学者Mike Hobday提出:“技术跨越是选择性的技术前进,低级技术的快速提升,是后进国家超越发达国家的一条捷径”。韩国学者金仁秀以三星、LG等为例,认为这些大企业的跨越式发展是以“引进、吸收和提高”为特点的企业技术学习过程。此外,还有技术间断学说,认为可以在一种技术即将结束的时候跨越进入到下一个阶段;美国经济史学家Gerchenkron提出的后发优势学说则认为,在技术进步上,发展中国家相对于发达国家也具有“后发优势”,这种优势表现在当一项新技术出现的时候,后进国可以不受旧的技术体系和发展路径的束缚。这些是目前文献中已经被认同的东西。
跨越式发展具有几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先行国或地区的发展有四个阶段:阶段A-阶段B-阶段C-阶段D,跨越式发展有三种,第一种是技术追随,就是我们跟着人家走,但是每个阶段我们走的时间比人家短;第二种是路径跨越式发展,就是跨越其中某一个甚至两个发展阶段,比如阶段A-阶段C-阶段D,或者阶段A-阶段D;第三种是技术独创的发展路径,比如走到阶段C的时候,再往后走是一条新路径,经过技术创新,已经不是原来先行国的路径了。目前我国比较成功的技术跨越式发展的案例就是北大方正,在印刷术技术发展的路径中,跳跃了两个阶段,直接由比较落后的铅字印刷术跨越到了激光照排。
此外,根据跨越的技术来源不同,可以将技术跨越分为自主创新型技术跨越、模仿型技术跨越和合作型技术跨越。
关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跨越式发展,我们研究建议,一是通过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整合技术创新资源;二是建立基础研究与应用技术之间的传播媒介与交流平台,提高科技转化率;三是打破地域界限,明确以半岛蓝色经济区为核心的国内、国际发展定位;四是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蓝色经济区海洋产业发展的实际, 我们提出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产业跨越发展的分级梯度模式,第一步是向“深”走,由资源高耗型传统经济向资源节约型循环经济发展,推进集群生态化;第二步是向“外”走,向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产业集群转移;第三步是向“上”走——由制造向研发、设计、营销、品牌等环节延伸;第四步是向“高”走——向市场高端领域延伸,分享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部分;第五步是向“新”走——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将企业内部业务分包出去,利用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互动创造价值,深化专业分工协作。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产业跨越式发展还只是一种思路,我们目前一是要颁布半岛蓝色经济区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文件,二是要考察、论证、选定蓝色经济区进行跨越试点的领域,再就是为跨越试点提供资源与政策等扶持与帮助,建立以市场为标准的跨越能力与结果考评体系建设和以跨越为目标的蓝色经济区创新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