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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法院坚持“四访”少年犯 十年无一人重新犯罪

2009-07-19 19:58:16   作者:本站   来源:创新周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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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十年来,平阴县法院审判处理的163年少年犯,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后,无一人重新犯罪。平阴县法院负责同志说:“这与我们多年来坚持对少年犯进行四访,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重新犯罪分不开。”
    对涉及少年犯罪案件,实行“庭前访”。该院通过听取少年犯的亲属、同学、乡邻以及少年犯父母所在单位的意见,了解他们受教育情况、家庭环境、成长过程,在社会上接触到的人员情况以及思想认识方面的内容,找出他们犯罪的原因及自身具备的优点或闪光点,便于法官在庭审中有针对性地引导、感化,指明今后出路,促使少年犯彻底反省,认罪服法。判决后,及时进行“判后访”,听取少年犯对判决的反映与意见。对刑期长、缺乏承受能力的,或产生自卑感和对立情绪的少年犯,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对其犯罪行为的宽容,感化稚嫩的心灵,消除对立情绪,增强其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定期或不定期到服刑场所进行“服刑期访”,与他们一对一地进行交流谈心,让他们谈想法,说感受,认真考察他们的改造表现情况和思想动态,对他们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困惑进行解答,勉励他们继续好好改造。对刑满释放的少年犯及时跟踪,做到“释放后访”,一方面结合少年犯的实际情况宣传法律知识,警示他们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另一方面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帮助安置好他们的工作,让他们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张吉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