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济南市被确定为国家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之一,表明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济南市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如何在3年的示范期内改进不足,做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济南市的知识产权工作是当前非常重要而且迫切的一项工作,现就济南市在示范城市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一分析,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考核指标》,对照济南市实际情况进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知识产权指标未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济南市尚未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利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早在2005年济南市就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24个单位组成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为济南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组成单位,但是一直以来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未建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机制来切实强化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定期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济南市尚未出台知识产权地方法规。济南市自1999年发布《济南市专利管理若干规定》至今没有进行过任何修改,也无其他的专利方面的地方立法,没有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建设明显滞后。
(四)知识产权政策与科技、经济、贸易等公共政策需进一步融合。目前济南市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较为薄弱,济南市政府于 2007年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后,一直未有新的政策出台,原有政策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变化和工作的需要。
(五)企业专利申请量较低,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济南市大多数企业创新意识较弱,影响了专利的产出。经调查,2006年以来,济南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专利申请的仅占三分之一,而近七成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没有申请专利。大型企业特别是市属企业专利创造骨干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六)发明专利申请量、PCT专利申请量较低。近3年来,济南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增幅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一直在10名左右,2012年列第9位。
(七)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尚未建立。近年来,济南市在科技立项的知识产权审查等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三年来共对1900余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知识产权审查,对提升项目创新水平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产业集群、特色科技园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以及经济科技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审查方面尚未开展实质性工作,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尚未建立。
(八)济南市知识产权服务业较为薄弱。济南市的知识产权服务还仅局限在专利申请代理等方面,目前全市专利代理机构共有9家,主要业务是专利申请代理,有的机构还开展了专利诉讼、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业务,但从总体情况来看,济南市的知识产权服务业还比较薄弱,规模小、服务形式较为单一,在专利纠纷诉讼代理、专利权复审无效代理、知识产权贯标、无形资产的评估、专利技术和产品的检索、咨询服务等方面涉足不深,尤其是在企业专利布局、专利保护策略构建、专利预警分析等前瞻性、高端化服务等方面难以胜任。
二、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专利指标考评体系和全市发明专利通报制度,推动专利质量的提升。目前山东省发布了《县域科学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办法(试行)》,将专利指标列为县域科学发展考核指标,并建立了全省专利通报制度。为认真落实省里的政策,激励县区强化专利工作,变被动为主动,提升全市发明专利产出能力,建议将专利指标纳入县(市)区科学发展考核指标,并建立全市发明专利通报制度,促使各级政府领导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效推动济南市专利质量的提升。
(二)进一步健全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机构,构建协调有序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沟通,调动各成员单位的力量,努力形成“政府引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专利工作格局。定期召开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知识产权战略年度推进机制,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年度推进计划,形成统筹运作的专利工作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
(三)加快制定知识产权地方性规章,进一步优化、健全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济南市专利促进和保护办法》的政府规章制定工作,以适应国家《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和《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的要求,满足济南市专利工作发展的需要。该地方性法规应统筹保护和促进两方面的工作,将有关专利政策上升为法律,提高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重点解决激励创造核心自主专利,提高企业掌握与运用专利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专利指标考核机制,强化专利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中的导向作用以及提升专利行政保护能力等方面的问题。
(四)加强专利与经济、科技、商贸、人才等工作的紧密结合,优化经济科技活动中的专利指标。出台《关于加强济南市专利工作的意见》,加强专利与经济、科技、商贸、人才等工作的紧密结合,优化经济科技活动中的专利指标,扩大专利工作的影响力和显示度。同时进一步完善《济南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扩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加大对发明专利产出、PCT专利、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专利技术产业化、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的激励措施,将专项资金与重点工作有机结合。
(五)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一是抓好优势企业培育。做好贯标、试点、优势三个层面的企业培育工作,积极推动济南市企业贯彻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每年对试点、优势企业分阶段、分层次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通过培育力争实现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增长20%以上。二是抓好发明专利清零。针对济南市未申请过专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发明专利申请工程,通过重点帮扶,激发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到“十二五”末实现全市企业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拥有发明专利申请的企业数量双倍增。三是抓好特色产业集群,培育济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优势集聚区,发挥知识产权支撑能力,提高企业创新层次,增强集聚区知识产权优势和对外竞争力。
(六)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在政府主导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招商引资计划、重大企业并购等重大经济科技活动引入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电力电子、汽车等重点领域投资5000万以上的重大专项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对重大专项的立项、备案、核准、审批等环节进行评估和审议,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和战略研究,有效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避免低层次重复建设,技术、设备、人才的盲目引进以及重大企业并购活动中的自主知识产权流失,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七)加快发展济南市知识产权服务业。以加强中介机构服务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专利代理、分析、评估、鉴定等各类中介机构,努力建立一支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中介服务人才队伍。鼓励外地优秀中介机构来济发展,支持中介机构拓宽服务范围,为企业提供专利申请、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战略研究、价值评估、企业贯标、专利托管、维权保险等全方位专利服务。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品牌,建立健全服务评价与激励机制,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