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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维权中心:以维权援助为契机 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能力

2013-09-24 16:19:37   作者:记者 郭跃军 通讯员 李 浩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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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怎么办?
    国内首批知识产权代理资格获得者、济南知识产权局局长李海波告诉记者,依据我国现行法律,面对他人的侵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有行政救济和司法维权两大途径。在济南辖区内,无论利用哪种方式,知识产权纠纷双方都可以获得中国(济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下简称济南维权中心)的专业援助。


由一个上诉改判的案例看知产援助


    近日,济南维权中心受理了一起受知识产权滥用侵害企业的维权援助请求。经济南维权中心与知产专家的共同努力,妥善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利。同时,济南援助中心还以此为契机,积极宣传知产维权保护知识,有效提高了企业保护、运用知识产权能力。
    今年5月,某知名网络公司以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对生产、销售涉案侵权产品的生产商某电器有限公司、销售商济南某商业集团提起诉讼,要求该生产商、销售商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等侵权责任。济南市某区法院误判侵权成立,判定被告应停止该产品的生产、销售并给予原告经济赔偿。
    被告方认为,原告属于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自己的生产、销售行为合法,并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在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同时,还向济南维权中心提出了维权援助请求。
    济南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处长李言军告诉记者,济南维权中心受理该案后多次组织专家论证,从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案件事实认证等方面详细分析,最终形成了《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关于“某某”美术作品著作权纠纷的专家论证意见》,详细阐述了我国现有法律对该类知识产权纠纷的规定,认定“从目前立法层面来看,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复制行为属于著作权法中的复制并未明确包括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认定平面到立体的复制行为属于著作权行为,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本案中的被控侵权产品与版权作品都是在共有乐于形象基础上进行再创作而形成的新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二者形象特征存在多处明显差别,前者不构成对后者的复制。”
    李海波局长表示,济南维权中心出具的《专家论证意见》得到了济南中院的充分肯定,并在重新审理过程中采纳了相关意见,最终判决该知产侵权案不成立,有效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这一案例也说明,在不干扰司法独立性及阻碍司法公正的基础上,合法、正确、规范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意见书,对企业维权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济南维权中心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工商、版权、公安和海关五个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了维权援助工作与司法、刑侦对接机制,并不定期召开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座谈会,编制了《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指引》,成功打造了济南维权品牌。 

 
以专业援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今年1月份,李海波局长带队到中国重汽集团调研时了解到,该公司正与德国一家企业协商技术研发合作,但其将要合作开发的技术与公司正在申报的专利有一些关联,存在因合同纠纷产生巨额赔偿的重大隐患,并请求济南维权中心给予帮助。经与企业负责人协商,济南市知识产权局牵头济南维权中心、济南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及相关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向中国重汽提出了完整的解决方案,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求助,有效地排除了相关隐患,中德双方顺利达成了技术研发合作协议。
    李海波局长表示,今年以来,济南维权中心先后为中国重汽、力诺太阳能等多家公司提供了专业的知识产权援助,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李海波局长强调,随着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知识产权纠纷也越来越多,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遭遇“知识产权陷阱”。尽管上述二审改判案例有效维护了受滥用知识产权侵害的企业的权益,但更多企业还不能有效保护自身权益,还不能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将相关隐患消灭于萌芽之初。
    近年来,根据企业、专利权人需求,济南维权中心开展了一系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并借助开展维权援助活动契机,结合实际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培训,解决知识产权维权难题,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


专利维权援助均免费


    今年9月1日,新修订的《山东省专利条例》施行,主要从专利激励促进、加强行政保护、规范专利管理和完善专利服务四个方面对专利工作作了规定。
    新条例要求,省、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并进行专利维权援助工作。省、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公益性维权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维权援助申请,免费提供相关事务咨询、纠纷解决方案等公共服务
    作为国内首批在我省设立的国家级维权援助中心,成立于2008年的济南维权中心早在2009年即开通了12330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热线,积极主动地为企事业单位专利维权援助工作。
    目前,济南维权中心12330热线受理的业务,几乎涵盖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方方面面:
    (一)接收涉及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二)解答与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申请授权程序、法律状态、纠纷处理和诉讼等咨询;
    (三)依当事人申请,对具有较大影响的、难以解决的知识产权事项或案件组织提供侵权判定、赔偿数额估算的参考意见;
    (四)依当事人申请,对符合规定的重大、疑难知识产权事项或案件组织研讨、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以及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五)依当事人申请,对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相应的应急救助服务
    李海波局长表示,尽管12330受理的业务范围很广,但也有明确的条件限制:维权援助申请及举报投诉需有明确的对象及具体的事实;维权援助申请需符合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基本政策,举报投诉需属于行政执法机关的受案范围和管辖;维权援助申请人、举报投诉人应提供本人的真实情况;举报人不愿提供,但足以证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存在的,应当接收。
    此外,为了充分利用公共资源,提升工作效率,已经向其他机构提出申请的维权援助求助、已经由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接收的举报投诉,济南维权中心不予接收,但可接受其他举报投诉机构或维权援助中心转交的符合接收条件的求助申请。
    李海波局长表示,下一步,济南维权中心将继续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各部门协作,健全案件移交督办机制,整合优势资源开展维权援助,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同时充分发挥中心及服务外包两个工作站的作用,指导和协助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和预警应急工作,及时化解纠纷、防范知识产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