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分流提高效率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平阴法院民一庭每位干警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和效率意识,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不断探索繁简分流的案件审理模式,提高了民事审判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张立华 李玉霞)
加大涉农案件审判力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涉农民事案件审判的要求,平阴法院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尤其是侵害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各项权益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各项权益。(张立华 李玉霞)
深入群众 践行司法为民
平阴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实行巡回审判并做好案件的回访工作,经常下乡,深入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尤其是加大对涉农敏感案件的调解力度,让群众参与调解,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张立华 李玉霞)
打造阳光服务型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法院按照“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为民”的宗旨,立足实际,发挥优势,在亲民、爱民、利民、便民上做文章,倾力打造服务型法院。
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诉讼程序亲民便民;引入调解理念,构建和谐诉讼格局把调解引入诉前、诉后及判前等各个环节,尽量以和谐的方式解决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增加社会和谐;自觉树立良好形象,充分落实“五个严禁”。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印发“便民服务卡”,方便群众诉讼监督;加强自身廉洁自律。大力倡导司法文明礼仪,在高质量的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树立良好的法院、法官形象,全面维护司法权威。(肖葵)
信访实现“直通车”
近日,随着首问负责制、院长预约接访等制度的相继实施,平阴法院的案件信访工作实现了“直通车”,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稳定。
信访工作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平阴法院制定措施,明确规定,凡是因为发现法院工作人员存在乱收费、有循私舞弊行为、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存在明显错误、办案法官工作态有意见等情况而引起当事人到法院信访的,当事人除了可以直接到信访室反映情况外,还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即不论问到谁,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不能进行推拖,能解释的要进行解释,不能解释的要充当“导诉员”,把当事人引见给相关责任人员,谁引发信访谁负责消化;如果当事人对于办案人员不信任,还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由院长进行接访,听取反映情况。所有的信访案件均实行限期息访,对当事人存在推诿现象的,一旦发现进行严惩。平阴法院通过加强信访工作,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至今未出现一起缠诉缠访的事件。(贺庆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