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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法院:多项措施确保诉调“无缝对接”

2011-11-08 23:33:48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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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旁听今天的庭审,我对如何去调解民间纠纷,有有更深的认识,同时也深感基自己的责任重大。” 10月16日,平阴县法院法官在审理一起请求变更人民调解协议纠纷案时,邀请该纠纷所在村的调解组织的李主任旁听案件审理,以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一体化机制下,平阴县法院把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对接作为促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的重要途径和方法,采取三项措施,变被动为主动,变化解为预防,确保诉调“无缝对接”,提升了调解效果。一是依法认定调解协议的效力。该院对于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依法进行有效确认,注重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公信力,同时也提升了基层调解员的积极主动性,同时对于请求变更、撤销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调解协议的,一般都通知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员旁听案件审理。二是加强与非诉讼纠纷解决组织的对接。通过“托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在派出法庭的内部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同时在每个乡镇和工业园区成立法官工作站,注重发挥法院和基层调解人员的合力,共同参与诉前调解或参与诉讼调解工作,有效解决纠纷;三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该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日常工作联系,实行定点挂钩。选派一批司法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深入社会和乡镇,采取定期授课、模拟调解、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和支持,不断提高调解员预防和处理纠纷的能力。(付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