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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法院四措提高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质量

2011-05-17 17:35:14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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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长清区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创造条件,注重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有效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陪审案件的质量。
    一是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方便陪审员到庭后阅卷办公。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调整出房间作为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配备了桌椅等办公设施和文具,便于人民陪审员阅卷和研究案件。
    二是积极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取得联系,及时向所在单位反馈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情况,争取所在单位对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支持。
    三是征求人民陪审员的意见,按其特长决定不同人民陪审员参加其擅长类型的案件审理,并向人民陪审员提供相应类型的典型案例文书和法律法规供其学习。
    四是注重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养成,组织他们学习“五个严禁”,进一步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今年一季度,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369人次,参与庭审的积极性显著增强,陪审质量明显提高。(侯 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