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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交警大队“三管齐下”管“协管”

2010-05-25 16:24:48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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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交通协勤人员队伍管理,更好地发挥“协管”队伍的辅助作用,平邑县交警大队采取民警监督、制度管理和自我约束三项举措,“三管齐下”管“协管”,严防“协管”队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为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困难,平邑交警大队日前从社会上招聘了一批交通协管员,协助民警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严防这些协勤人员出现执勤不文明、违规执法等问题,防止“协管”变成“邪管”,该大队采取三项举措,严管交通协管员队伍。一是实行民警监督。他们采取民警承包交通协管员的办法,责任到人,由责任民警负责对所承包协勤人员进行监督,带领交通协管员上路执勤,并实行连带责任制度,一旦交通协管员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一并追究承包民警连带责任,以使其切实对协勤人员负起监督责任。二是实行制度管理。针对协勤人员队伍状况和工作实际,该大队研究制定了《交通协管员管理制度》,对其日常执勤、职责范围等行为规范和工作权限建章立制,以制管人,以防止协勤人员行为不端和越权行事。三是实行自我约束。为使协勤人员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时刻绷紧法纪安全弦,该大队让所有交通协管员均签定了“无违法违纪保证书”,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警规警令、纪律制度等作出书面保证,让其自戴“金箍帽”并自念“紧箍咒”,以使其能够自律自管,不敢越雷池一步。 (卜凡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