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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知产局加倍奖励信息宣传稿件

2010-04-13 16:35:31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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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力度,扩大知识产权信息交流,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好的参考服务。日前,滨州市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工作的通知》,强化三项措施,力促知识产权信息宣传工作。
  一是实行信息宣传通报制度。对各科室、县区知识产权局信息宣传情况,每季度一通报,通报范围包括:《科技日报》、《知识产权报》等国家级报刊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采用情况;《大众日报》、科技信息报《创新周刊》等省级报刊以及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采用情况等。
  二是加大信息宣传奖励力度。在各类报刊上发表的知识产权方面稿件,实行加倍奖励制度,标准按稿费的倍数计算:国家级3倍、省级2倍、市级1倍。无稿酬的,奖励标准为:国家级50元/篇(条)、省级30元/篇(条)、市级20元/篇(条)。奖金、稿酬每季度兑现一次,不重复奖励。
  三是完善信息宣传考核机制。把信息工作总体目标细化分解,年终对各科室、县区知识产权局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为知识产权系统评先树优的重要条件,凡年度信息采用量最后1名的科室或县区知识产权局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万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