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一个案子都要花费很多的精力,现在给人民调解员一定的物质奖励,劳动成果有了回报,工作效率自然会提高很多。”寿光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光才表示。据悉,经寿光法院提议,在寿光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日前该市专门下发文件,拨付5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奖励经费,并将其纳入今后年度市财政预算。
矛盾调解在基层
“村民调解矛盾不出钱、调解员调处成功有奖励,不管多难的矛盾纠纷我们都要把它化解,社会治安也就好起来了。”寿光市司法所一名相关负责人说道。他还表示,以前由于人民调解员完全是义务开展工作,对一般纠纷能口头调处的就口头调处,口头调处不了的,就往上级推。
“寿光法院每年办结案件几千余件,但一线法官只有几十人,案多人少,工作量非常大。由于审判资源的不足,许多涉诉、非诉纠纷与矛盾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影响了法院构建和谐社会职能作用的发挥。”王光才院长说。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后,寿光市构建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大调处”格局,建立了法院机关与16个市直部门调解组织、法庭与14个镇街综治工作中心、21个重点社区村庄法官联系点与全市村居调解组织等三级调解组织对接体系。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调解在基层。”王光才告诉记者,“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大调处”格局使得大量普通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消化,重大矛盾纠纷得到层级滤化,诉讼到法院的矛盾纠纷得到钝化,大大减轻了寿光市人民法院的受案压力,法院调解撤诉率高达85.2%。
专设账户发奖励
日前,经寿光人民法院提议,在寿光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该市拨付5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奖励经费,在寿光法院设立专门账户,并将经费纳入今后年度市财政预算。
寿光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今,人民调解员既有固定补贴,又有奖励,调解也有了科学的方式方法,成了群众认可的‘民间法官’。”
据了解,寿光市决定对全市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诉调对接”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各村(居)、社区、镇街道、市直有关联动部门和单位确定的调解人员,以及由法院特邀协助调解的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或补助。
初步确定,经参与调解达成协议的,每件奖励100元;调解未果的,每件奖励50元。
同时,在每年年底,寿光市维稳办还将联合法院、司法局组织开展“优秀调解员”评选活动,按照调解数量、调解效果、调解热情评选出优秀调解员10-20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李东杰 马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