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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意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1-05-10 16:47:28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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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意见指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重点突破、区域带动,科技先导、创新驱动,产业集聚,链条延伸,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整体推进、配套联动原则,到2015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到2020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20%,成为带动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和劳动就业的重要力量。其中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海洋开发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长为全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成长为全省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居国内前列,培植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企业和极具产业竞争力的中小企业,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和生产的重要基地。


强化科技创新


    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准确把握世界新技术发展趋势,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发挥政府各类科技专项的引领作用,立足自主创新,鼓励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建立健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创新成果发布制度和技术转移机构,加快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孵化基地,促进技术转移和扩散;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积极推进产业化示范工程,缩短成果转化周期,加快产业化进程。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依托优势技术领域,支持企业围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以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财税政策引导,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力争到2015年国有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3%和5%以上;对面向应用、具有明确市场前景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建立由骨干企业牵头组织、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共同参与实施的有效机制,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发展一批由企业主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制定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政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建设产业创新支撑体系。发挥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支撑作用,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大力发展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信息服务、创业服务、风险投资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培育新型服务业态,为产业创新提供强有力支撑。
    加快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强化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依法保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建立专利联盟。完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利益保障和实现机制,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机制,加大对具有重大社会效益创新成果的奖励力度。鼓励我省企业参加各类标准制定,对参与或牵头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内和国际标准的,在安排科技专项资金时优先给予支持。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理念,实行高层次人才无障碍引进等政策,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和项目为载体,实施 “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泰山学者”等一系列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凝聚工程,重点引进一批省外和海外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尽快形成山东战略新兴产业的人才高地。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向和专业设置,加强企业在职人员的培训力度,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共建,促进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创新人才选拔和使用机制,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和完善的人才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股权、期权、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促进各类人才向战略新兴产业集聚。
    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抓好济南、青岛、烟台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城市试点,带动全省创新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自主创新,到2020年,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和国际科学论文被引用数均进入全国前5位,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


深化开放合作


    强化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新特点,积极探索国际合作新模式,拓宽交流新渠道,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尽快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提升我省自主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完善合作机制,深化中德、中乌、中俄、中法、中白、中古等科技合作,支持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国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国外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到我省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研发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省级科研课题和重大专项;鼓励海外人才携科技成果到我省进行产业化;吸引具有高层次的学术带头人和国际知名专家到我省兼职。
    提高利用外资的产业技术水平。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更多的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外商到我省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着力引进世界500强和国际知名企业到我省投资创业,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外资企业到我省设立合作基地和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依托济南、青岛、烟台等城市,大力发展软件、医药等服务外包产业。
    开展全方位的国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科研机构和重点高等院校的合作,积极推动国家级科研院所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和分中心,加快筹建中科院山东分院。鼓励国内各研发机构申报和参与山东省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促进省外科研机构、企业与省内有关机构合作,加强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和北京、上海、南京、武汉、西安等地区和城市的对接与合作。
    支持企业跨国经营。鼓励我省企业到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过境外收购、设立研发机构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国际创新平台,共享人才、信息、技术等各类资源,运用先进的研发手段,不断开发先进技术和产品,培育国际品牌,为国内企业跨越发展提供支撑。支持我省高技术企业到境外开发战略资源,设立海外生产基地,建立全球营销网络,拓宽发展空间,提高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组织企业联合走出去,参与国家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建立健全我省拟境外投资企业信息库,定期发布相关信息,为省内企业境外投资和开展合作提供服务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级财政进一步优化现有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每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不少于10亿元,重点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产业链和产业基地培育等。各地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上下配套联动的资金投入机制。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推动创业投资发展;实行优惠的土地政策;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布局;积极拓展新兴产业市场空间;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
  建立企业主动追求创新的内在机制;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扶持应用型科研院所转换机制,主动与企业建立紧密的经济、科技合作关系,兴办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基地,采取技术入股等方式,联合兴办创新型企业,形成资源共享、技术共创、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新机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发展重点
    新材料产业——包括高性能纤维、特种高分子材料、特种金属材料、精品钢新型材料、功能陶瓷。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包括通信网络设备与产品、集成电路、高端计算机、新型显示、高端软件
    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包括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节能技术及装备、环保技术及装备、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及装备。
  新医药和生物产业——包括新医药、生物育种、生物制造。
  海洋开发产业——包括海洋开发重大基础设施、海水健康养殖、海洋精细化工、海洋工程技术及装备、高端船舶制造、海底资源勘探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包括数控加工装备、轨道交通设备、通用航空装备、石油装备。(昊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