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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突破性优惠 职权向山东下放 工商总局出台《意见》支持“一蓝一黄”建设

2011-04-26 17:51:55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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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支持山东“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新闻发布会在济南举行。根据国家关于“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山东省工商局的请求,国家工商总局从贯彻中央重大战略部署、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在中央部门中第一个出台了专门支持山东“一蓝一黄”经济区发展的政策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在支持“一蓝一黄”经济区扩大企业登记管辖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加快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商标战略、创新市场监管执法方式和推动工商机关基层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等6个方面授予山东突破性的优惠政策。《意见》的出台,是国家工商总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支持山东“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推动“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加快山东省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助力山东省市场主体做强做大,增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山东的投资环境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在发布会上指出,《意见》在法律法规和总局的权限范围内,把探索创新与支持发展结合起来,把先行先试与创新服务发展机制结合起来,所制定的33条支持山东“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政策、措施均具有高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王军民要求,省工商系统要加强学习宣传,掌握政策精神,为社会各界尤其是市场主体用好、用活、用足支持政策创造良好条件;要根据“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勇于改革创新,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使政策措施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山东省工商局高度重视“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工作,将服务经济区建设提上了重要议程。为明确做好服务建设的思路和目标,及时出台了《关于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同时,结合山东工商部门实际情况,向国家工商总局上报了申请出台政策措施支持“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的请示,并做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总局领导的肯定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