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高新区出台新办法——《烟台高新区鼓励专利发明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专利授权奖励、专利示范单位奖励、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等方面进行扶持。
《办法》进一步突出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将奖励重点向发明专利倾斜。在专利授权奖励方面,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阶段奖励1000元,授权后再奖励6000元;国外发明专利(PCT)进入国家阶段的奖励10000元,授权后再奖励20000元。在专利示范单位奖励方面,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50%以上的,最高奖励50万元;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最高奖励50万元。在专利代理机构奖励方面,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根据其代理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元。
该《办法》从重视专利数量,逐渐转为重视专利质量,加大了发明专利的支持奖励力度,将有利于鼓励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提高全区专利申请质量和数量,为全区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徐贝贝 乔翠红)
《办法》进一步突出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将奖励重点向发明专利倾斜。在专利授权奖励方面,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阶段奖励1000元,授权后再奖励6000元;国外发明专利(PCT)进入国家阶段的奖励10000元,授权后再奖励20000元。在专利示范单位奖励方面,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50%以上的,最高奖励50万元;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最高奖励50万元。在专利代理机构奖励方面,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根据其代理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元。
该《办法》从重视专利数量,逐渐转为重视专利质量,加大了发明专利的支持奖励力度,将有利于鼓励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提高全区专利申请质量和数量,为全区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徐贝贝 乔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