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阳光审判制度,提高法院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使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被告人缓刑的适用,平阴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实施缓刑听证制度。
为保证缓刑听证的有效性,该院出台了《关于实行缓刑听证制度的暂行规定》。对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未违反刑法禁止性条件,有可能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案件,实行缓刑听证。缓刑听证由合议庭成员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公诉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近亲属、被告人所在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民警、被告人居住地的社区矫正组织工作人员、被告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代表或被告人所在单位代表、辩护人。同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社会组织成员参加。在听证讨论阶段,如果发生意见分歧,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表决。缓刑听证结束后,合议庭应当及时评议,综合考虑各方面关于是否可以宣告缓刑的意见,认为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认为不符合缓刑条件的,则判处实刑。
实践证明,缓刑听证制度,使缓刑适用的过程进一步公开,程序进一步规范,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进一步加强,用制度避免了缓刑判决的随意性,提高了非监禁刑适用效果。自2010年实施该制度以来,共听证各类刑事案件38件,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无一件上诉、抗诉、上访案件发生,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张吉奎 贺庆梅)
为保证缓刑听证的有效性,该院出台了《关于实行缓刑听证制度的暂行规定》。对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未违反刑法禁止性条件,有可能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案件,实行缓刑听证。缓刑听证由合议庭成员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公诉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近亲属、被告人所在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民警、被告人居住地的社区矫正组织工作人员、被告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代表或被告人所在单位代表、辩护人。同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社会组织成员参加。在听证讨论阶段,如果发生意见分歧,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表决。缓刑听证结束后,合议庭应当及时评议,综合考虑各方面关于是否可以宣告缓刑的意见,认为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认为不符合缓刑条件的,则判处实刑。
实践证明,缓刑听证制度,使缓刑适用的过程进一步公开,程序进一步规范,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进一步加强,用制度避免了缓刑判决的随意性,提高了非监禁刑适用效果。自2010年实施该制度以来,共听证各类刑事案件38件,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无一件上诉、抗诉、上访案件发生,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张吉奎 贺庆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