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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贵 实现“四赢”

2012-10-23 18:24:22   作者:本站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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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阴县人民法院刑庭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把调解作为保障人民权益,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实现被告人、被害人、法院和社会的“四赢”。
    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庭把调解作为保障人民权益,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要求每个审判人员不仅要熟悉案件情况,同时掌握案外情况,充分了解被告人的家庭状况、心理状态及经济状况的赔付能力,掌握赔偿信息,找准切入点,以高度的责任心、极大的耐心、稳重的心态、良好的技巧,本着化解矛盾的目的,讲究科学策略,寻求调解的艺术性,充分利用庭前、庭中、庭后的空间,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功能,保护被害人的民事权益,彰显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减少了因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而产生的受害人上访等问题,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被告人因为民事部分及时赔偿,在量刑方面得到了司法人文关怀,不至于仇恨社会,更加有利于服刑期间的改造,增加了社会稳定因素,实现了“四赢”。(张吉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