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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和武汉两市知识产权工作调研及思考

2011-12-20 16:54:35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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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先后到长沙和武汉就知识产权工作进行调研。调研中发现,长沙市、武汉市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对济南市知识产权工作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一是协调机制常态化。两市均成立了全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年初制定各部门工作推进计划,将白皮书发布、“4.26”宣传等常规活动均纳入其中,年底总结并通报全市。全市重大知识产权专项活动也以协调领导小组名义开展。
调研发现,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的创新之处在于将版权管理纳入职能范围,设置版权管理处,开展版权登记、版权统计和版权服务工作。长沙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委、市人大有关部门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单位;武汉市知识产权局的创新之处在于新增“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职能,并设立了两个分局(其中一个在筹建)。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相关部门以及市法院、检察院、武汉海关等35个成员单位。
  二是善于借力形成知识产权工作合力。两市资金资助政策均以财政局和市知识产权局联合行文下发。每年制定政策前联合开展调研。同时,充分发挥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银监局、中介机构优势,共同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
  三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梯次化。长沙市分为“扫零工程”、“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程”;武汉市分为“知识产权培育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强势企业”三个层次。针对不同水平的企业分别开展工作,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
  工作中,长沙市通过对全市254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启动企业专利申请“扫零”工程,并将专利授权量等指标,纳入县区新型工业化考核和绩效考核体系。知识产权局和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长沙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写入长沙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知识产权局与经信委联合,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每年选出20家企业,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启动“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十二五”时期将确定300家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每家给予2万元资金支持,累计认定5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10家知识产权强势企业,每家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健全、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与政策,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专利信息利用水平,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能力。
  四是专项资金规模化。2011年长沙市、武汉市的专利专项资金分别为600万和1200万,预计2012年分别到达800万和2000万,雄厚的资金支持有力地推动了两市知识产权工作地发展。2011年,武汉市财政单列知识产权资助资金1200万元,但实际使用为1610万元,主要用于专利申请获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资助、企校专利实施对接资助、专利奖、专利信息利用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等。
  另外,长沙市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并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意见》,通过成立科技支行、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等,探索知识产权与资本的有效对接,推动知识产权与各种金融要素之间的互动交流与融合。目前长沙市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超过2亿元。 武汉市则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给予贴息,2011年实现质押融资4.2亿,共贴息127万。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武汉市知识产权局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审理庭和调解办公室,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并在执法车上标有“知识产权执法”标识,增强了执法的威信;执法手段方面,对于专利侵权行为可以进行查封和扣押,加大了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权援助方面,武汉市在12312的基础上建立维权援助机制,搭建了网上执法系统,公安、工商、文广新、知识产权等部门的执法信息实现了网上共享。
  通过调研,借鉴两城市先进经验,对济南市今后的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创新型城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议市政府对原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进行充实和调整,建立济南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副市长召集,每年制定知识产权工作和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研究知识产权重大问题。
  二、分梯次培育知识产权企业。建议在济南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培育工作基础上联合统计局尽快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联合发改委、经信委、商标、版权等相关部门,一是启动科技型企业“灭零工程”,消除科技型企业无专利状况;二是启动“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从济南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中认定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强势企业;三是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中小企业,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工作。建议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引入风险投资,由风险投资公司、银行、担保机构、评估机构、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单位合作,成立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探索知识产权与资本的有效对接,推动知识产权与各种金融要素之间的互动交流与融合,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投融资市场,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
  四、加大专利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虽然近年来济南市逐步增加专利补助及实施经费,但与先进城市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制约专利实施与产业化的资金短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建议加大济南市知识产权工作公共财政投入,保证知识产权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为促进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济南市知识产权局   张 英  杨仕龙  周 冉  李 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