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知产法制 > 正文

莱芜市知识产权国家试点、省级示范工作获肯定

2011-06-28 17:36:52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0

  近日,莱芜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及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会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陆毅、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跃进参加验收,莱芜市副市长刘曙光出席考核验收会并致辞。验收考核组在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后,对莱芜市试点示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陆毅在讲话中,希望莱芜市委市政府更加重视知识产工作,更好的提高知识产权规则运用能力,合理运用国外专利和失效专利资源,向下延伸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增加经费支持力度,把知识产权工作与当地经济建设有机结合,发挥出知识产权应有的作用。
  张跃进在讲话中指出,莱芜市的试点示范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特色突出,成效显著,达到了预期的试点效果。希望莱芜进一步加强领导,营造环境,创新机制,加大投入,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使知识产权在促进区域的自主创新与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刘曙光在致辞中介绍,自2009年莱芜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及省级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市以来,全市按照试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完善政策体系为基础,以加强部门合作为手段,以服务企业为重点,以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和产业化为方向,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现了知识产权工作由低创造到高产出、由轻保护到重维权、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变,圆满完成了试点示范城市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刘曙光表示,知识产权不强的城市不是创新型城市,莱芜市政府将一定研究措施,认真抓好验收组讲话精神的落实,不断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莱芜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赵宪利代表市政府向验收组作工作汇报,详细汇报了莱芜市试点示范城市工作情况。
  考核验收组对莱芜市试点示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近年来,莱芜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实践工作中探索建立了服务机制、激励机制、专利信息资源利用机制、区域示范带动机制、宣传培训长效机制以及执法协作保护机制等“六大机制”,特色明显,成效显著,全面完成了试点示范城市确定的各项目标。
  考核验收组还实地考察了山东黑旋风锯业有限公司、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魏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