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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法院完善案件评查制度 提高审执效率

2011-04-26 17:35:58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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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胶州市人民法院将案件质量评查列入审判监督庭的主要工作职责。通过完善案件评查制度,审监庭由一般业务庭室转变为负有案件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能的综合管理庭室,在全院案件监督、管理、指导、考核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强。
  2009年5月以来,这个法院诉讼信息管理系统的结案确认操作统一由审监庭实施,对于结案确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档案管理水平。这实际上是把案件评查工作前移,实现了由结案后监督向结案前监督的转变。同时,业务庭从结案到卷宗归档的时间从原先的平均22天缩短为10天,明显提高了审执效率。
  在对全院案件卷宗逐一认真评查的基础上,这个法院对评查结果采用月通报形式,通报内容翔实,问题通报到个人,既有批评又有表扬和建议,具有较强说服力,引导各业务庭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全体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也不断增强。
  该院根据工作实际,逐月确定评查重点进行专项治理,促进和提高了案件质量。2009年这个法院发现个别庭室和干警存在错收诉讼费的情况,于是将其列为评查重点,经过连续三个月的专项治理,到目前为止,全院已基本杜绝了诉讼费收取上的错误。
  此外,该院利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一起案件从立案到审判、执行、归档进行全程监督。为10个审判庭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不仅有利于应对庭审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也督促干警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刘素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