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郓城县公安局立足辖区实际,针对新形势、新时期执法工作的新需求,坚持“早、专、严、活”原则,切实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初见成效。
“早”,即强化信息预警。针对民间矛盾纠纷随机性强、发生快、单纯依靠事后处置难度大、效果差的特点,他们采取提前介入举措,明确责任,发动民警对各个时期的社会动态、民间纠纷、群众关注热点、难点进行排查,切实把握社会矛盾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牢牢把握了工作主动权。
“专”,即建立专门机构,构筑调处大格局。该局和各派出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隐患、矛盾纠纷和群众上访排查、化解的专门机构,确保专人抓、专人管,并及时与有关单位、部门通气,有针对性地研究预警、调处对策,逐步形成“党政挂帅、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
“严”,即强化责任追究,跟进事后回访。为严防已调处矛盾纠纷出现反复,该局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调解、谁负责”和“查根源、防反复”的原则,建立事后回访制度。在矛盾纠纷化解后,责任民警及分管及包干领导主动走访双方当事人,了解调处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想法,监督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有效防止已调解矛盾纠纷发生反复。
“活”,即因人、因事、因时而宜,灵活运用工作方式、方法。针对家庭、邻里纠纷引发原因错综复杂,双方当事人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存在调查难、说服难、调解难的“三难”现象,充分利用亲情、友情等特殊资源,积极发挥村干部、教师的积极作用,灵活做好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当事人的劝导、调解工作,争取当事人的支持与配合。(郎孝文 李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