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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抓调解好契机 能动司法化纠纷

2010-08-24 17:00:51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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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房来济南打工不到两个月,施工中不慎被电击伤右手指致残,用人者翻脸不认账,诉讼因缺乏证据险些被驳回,妻子因故与自己离婚,“四面楚歌”的小房欲哭无泪,差一点就不想活了。
    2008年12月份,小房经老乡介绍只身来到济南奥体中心工地做电气安装工。一天,正在接电线的他不慎被电烧伤右手指,后被工友送往医院救治,雇主王某派工友对其进行了护理并支付了住院费用。出院后的小房经司法鉴定机构评残,被评定为伤残10级,丧失部分劳动力的小房找到王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便将王某告上法庭。庭审中,王某矢口否认了小房是自己的雇工,甚至否认为其治病支付医疗费的事实,小房手中没有任何能够证明雇佣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几乎决定要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起诉,孤立无援的小房哀求承办法官为其主持正义,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后经法官多方努力,了解到小房受伤时干的工程系济南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发包给中建八局施工的,便依法调取了施工合同,依法追加了中建八局及劳务分包人济南某劳务公司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庭审中,承办法官发现王某系代表济南某劳务公司招募工人,而该劳务公司具备相关施工资质,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追加的中建八局难以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承办法官还调查到该劳务公司系典型的“皮包公司”,没有任何偿债能力,也就是说即使判决该公司对小房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会因该公司无偿债能力而化为泡影。承办法官将这一情况通报给小房,动员小房转变观念,配合法庭调解结案,后经承办法官对案件当事人苦口婆心地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以中建八局为济南某劳务公司向原告垫付赔偿款2.6万元而结案。当小房拿到赔偿款时激动地说:“要不是法官告诉我真相,我还以为我胜诉在握呢,多亏法庭调解,使我既赢了官司又快速地拿到了赔偿款。”
    该案的成功调解让承办法官颇受启发:法官只有带着高度的责任心去办案,并能坚持能动司法,对这类农民工因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可能败诉的案子,尽可能地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才能保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温进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