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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非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调查分析

2010-07-27 16:37:03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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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府“村村通公路工程”的实施,乡村公路大量出现,大量农用机动车辆和非农用非机动车在“非道路”上运行,农村非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增多,并呈现新的特点,农村非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处理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甚至给部分受害者带来终生的痛苦,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更好的处理这类纠纷案件,我们抽取近年来受理的100余件该类案件,对这类案件增多的原因、特点及处理时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农村非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原因
      农村“非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增多,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用机动车辆的操作人员技术不过硬是造成是事故上升的根本原因。
首先,农用机动车辆逐年增多,由于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对所操作车辆的各种工作原理不精通,只会简单操作,不注重保护及维修,是造成是事故的主要隐患。其次,一部分操作人员不具备操作条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认为个人的车辆不搞运输只干点农活,会开就行,没有必要花钱去学习培训和办理手续,抱有侥幸心理;更有甚者操作者是上至几十岁的老人和下至十岁的娃娃。另外,农村街道窄,视线不清等不安全因素也是造成是事故隐患所在。
  2、车辆质量把关不严,私自组装、改装车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转轨,涌现出许许多多的车辆制造厂和车辆组装、改装厂,这些厂家有一部分不具备制造,组装、改装车辆的能力,而是盲目生产,胡乱的组装、改装车辆;更有甚者为了追求利润,降低成本,偷工减料,未严把质量关,给造成事故带来了无法想象的后果。另外,有的农民,为了省钱买件组装车辆,有的将车辆买回后,私自改装,改变用途,破坏了原来车辆的各种技术标准,也给安全带来了不利的后果。另外,使用者不按车辆的技术标准使用车辆,而是严重的超速、超载,这也是造成安全不利的因素之一。
  3、乡村公路大量出现,车辆的增多是造成“非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间接原因。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乡村公路大量出现,各种车辆在“非道路”上运行,从而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也日益增多。农民家庭为了方便几乎家家都拥有农用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用于运输,耕作、成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工具,他们大都行驶在“非道路”上,由于交通安全意识较差,从而引发了大量的“非道路”交通事故。另外,业务主管部门措施不得利,未能严把各种手续关,对无证操作、严重超速、超载的现象不是处罚得当,而是只采取经济手段,致使一部分人员铤而走险,也是造成"非道路"交通事故增多的一个原因。
  二、农村“非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特点。
  1、农村“非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自2003年以来,该类案件呈明显的上升趋势,2003年至今我庭受理该类案件200余件,是以前同时间内受理该类案件的2倍多,且仍有上升趋势。
  2、案件标的额呈上升趋势。所受理的“非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标的额呈较大趋势,以前受理的案件大多是摩托车引发的非道路交通事故,标的额大多在1000元左右,近两年来受理的该类案件由于农用机动车辆引发的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标的额大多在2万元左右,有的甚至高达几十万元。
    3、受害者的民事权利难以得到保护。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使部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主要原因有:(1)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突发性,受害人往往在事故后难以及时到法院立案,由于非道路交通事故不属公安部门受理范围,导致证据难以保全,责任难以认定。(2) 法院在审理中由于当事人对现场难以举证,法院又无法现场调查取证,难以获得裁决依据,使法院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3)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难以进行。事故发生后有的肇事者将财产转移或变卖,即是法院判决后也难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4)被告方多为自然人,经济条件有限,难以承受高额赔款。
    4、判决结案的案件较多,部分案件为缺席判决。非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起诉到法院大多是经过多方调解未果,到法院后双方分歧较大给难以调解,赔偿数额较大的案件,有的肇事者将财产变卖后躲藏起来,不到庭应诉。
    5、影响社会的稳定,尤其是农村的稳定。农村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增多,给肇事者本人及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是无法想象后果,给受害者带来了终生的痛苦。由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不属公安部门的管辖,而是由人民法院受案处理,处理不好容易引起刑事案件的发生。
  三、减少农村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
  (一)、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面对农村非道路交通事故的不断升高,首先,车辆使用者要遵纪守法,自觉主动的到有关部门学习,并办理好各种使用手续。另外,业务主管部门采取有利的措施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适当的延长学习时间,即要提高操作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又要提高操作人员的维护保养能力。
    (二)、加大处罚力度。
  相关部门在组织好操作人员学习和监督的同时,要加大对无证无牌、超速、超载等相关手续不全的操作人员的处罚,对私自组装、改装的车辆严禁使用。
    (三)、严把车辆制造质量关。
  首先,国家加大力度严禁非法制造车辆,对一些技术力量达不到生产标准要求的制造厂坚决关闭,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组装车辆。另外,车辆使用者也不准私自改装车辆,改变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