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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法院:为企业发展播撒阳光

2010-07-13 16:44:20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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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长清法院不断在“阳光服务”的深度广度上下工夫,积极为辖区企业营造更为有利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高效的司法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捷迈公司是长清区产值上亿,年利税过千万的骨干企业,去年因为加工承揽合同与被告河北某公司发生纠纷诉至法庭。为了减少企业的诉讼成本,法院法官在案件接手的第二天即赶赴石家庄,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保全的过程紧张又艰苦,仅查询工商登记办案法官就跑了100多公里的路。在法官的努力下,被告公司同意“坐下来谈谈”,并很快达成了庭前调解协议。此后,办案法官再赴石家庄,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将100多万元划拨给原告。该案从立案到审理终结,前后仅用了21天时间。诉讼保全措施的恰当运用与公正、快速结案的作风,不仅打消了捷迈公司上下的担心,还赢得了尊重。该公司员工感慨地说:“法院就是我们企业发展的保护神!”
  涉及企业的案件需要经常出发到外地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因案情紧急,通常是一立案,就需要迅速做出各种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第二天便奔赴全国各地采取保全措施,送达应诉手续。为提高办案效率,长清法院的法官们基本采用了“跑一线、办一片”的方法来节约司法资源,即对当事人在一个省或相邻地市的案件集中出发一次,尽量一次办完,为当事企业节省了很大一笔开支。
  此外,长清法院针对企业发展,推出了一系列延伸服务。今年新年刚过,长清法院选派部分法官再次走进企业,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向企业征求“阳光服务”的建议意见。   
  今年以来,长清法院共走访企业76家,发出司法建议215篇,帮助企业实现债权4000余万元,有力保障了企业资金的有序运转。(刘  燕   肖  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