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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法院:陪审员发挥专长参与审案

2010-06-15 17:14:13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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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南市长清法院向四十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聘任证书,真正作到让陪审员走进来,发出他们的声音,和法官一样参与审判工作。
  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既可缓解法院人手不足的困难,又可约束和监督法官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增强案件审判的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度。同时,将普通民众的是非观念带进审判过程以此对案件作出判断,有利于帮助克服其有可能出现的官僚主义。更重要的是,陪审员参与审判,与法官共同讨论、集思广义,可以减少司法裁决中的独断专行现象。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于某由独身养父抚养长大,小学未毕业就辍学混迹于社会,犯罪时刚满18岁。据侦查部门介绍,本案案发前,于某就涉嫌多种不法行为。案发后,被害人死亡,没有直接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公诉机关以间接证据立案并提起公诉。于某供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而庭审中又翻供。多年从事教育工作的王老师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有助于掌握被告人的心理活动,顺利查清案情。加之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有逃逸行为,如逃逸行为成立,被告人将被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如被告人逃逸致人死亡,其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认定被害人是否因被告人逃逸致死,成为对被告人量刑的关键。长期在医院工作的段医生也参与了案件的审判,借助其专业特长,有利于法庭正确判断被害人是当场死亡,还是因被告人的逃逸行为造成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从而分清量刑档次,正确适用法律。(曹云川   刘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