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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法院“圆桌调解”受好评

2010-05-18 17:06:02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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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济南市长清法院设立圆桌调解室,开展“零距离”立案调解,化解矛盾、减少信访、维护稳定。坚持依法调、以理调、以情调三结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2010年4月,家住张夏镇的杜老汉来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起诉李某某、张某某。原因是杜老汉经营一家民用液化气站,4月一天,李某来到杜老汉经营的液化气站里给自家的液化气罐加气,并约定好时间由杜老汉送回。杜老汉按约定好的时间将加好气的液化气罐给李某送回家中,此时李某某确认为杜老汉送回的液化气罐不是自家的,怀疑杜老汉将自家液化气罐更换了,杜老汉再三解释,李某和张某不听,并开始辱骂杜老汉。杜老汉非常气愤,认为自已受到无缘无故的指责和辱骂,一时气不过第二天就到立案庭起诉了李某某与张某某。请求法院为自已做主。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根据杜老汉的要求办好了立案手续。由送达组给对方当事人送了诉讼手续,李某与张某收到诉讼手续后,感到了事情的严重,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立案庭,向立案人员说明情况,表明了悔意,立案调解人员认真分析了案件情况,随后依法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圆桌面对面式庭前调解”,经过耐心调解,最后促成李某和张某当面向杜老汉道歉,杜老汉也自愿撤回了起诉,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刘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