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公安局通过强化执法保障、执法制度、执法主体、执法监督等四项机制,着力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圆满实现了队伍建设零违纪、执法执勤零投诉、涉法涉诉零上访的“三零”工作目标。
强化执法保障,高标准推进建设进程。邹平县委县政府拨付专款100万元作为民警的执法培训基金。县公安局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三个主体”责任:县公安局“一把手”对全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负总责;其他局领导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具体负责。实行“三个一”工作制度:局党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执法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局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下基层调研一次执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所包单位的执法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层所队长每月必须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便于及时了解本单位的执法情况和民警的办案效能,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提高公正执法能力。针对执法活动中容易发生的问题的环节,研究制定了执法规范细则36项,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每月进行一次通报排名解决了先期处警的执法质量。建立了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劳动教养案件公开聆询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公开调解制度、公检法司机关联席会议等26项制度,使执法行为更加公正、透明。
强化执法主体,锻造高素质执法精兵。按照“执法培训跟着执法规范走”的思路开展培训。一是培训形式多样化,使培训的针对性更强。二是培训内容实战化,与实战做到了更好的融合。三是培训考核制度化,调动了全警苦练基本功的积极性。
强化执法监督,探索完善长效机制。一是纳入绩效考核,坚决兑现奖惩。确定了以日常考评为主,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考评机制,详细规定了纪委、监督室、指挥中心、政治工作室、治安大队等十三部门承担的考评职责及计分办法,明确了考评对象、内容和标准,力求通过考核,真正使执法质量考评成为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二是畅通民意渠道,深化社会监督。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积极开展群众评议,使民警的执法行为更加平和。三是借助信息手段,提升监督效率。积极推动案件网上审核、考评,将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部纳入“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办案、审核、审批、监督等职责,实现各类案件网上办理、网上审核、网上审批、网上考评、网上监督一体化。去年下半年,该局还逐步建成了 “警务督察管理平台”,通过与现场监督相结合,实现了对基层公安队伍事前、事中、事后全程零距离监督,促进了执法监督工作现代化、信息化发展。(邹 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