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全省部署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即开会,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启动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针对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结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实践活动。各级公安机关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尽快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意见,细化任务,完善措施,抓紧展开工作。1月30日为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春运启动日,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会同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共同举行启动仪式,邀请党委政府、部门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迅速掀起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围绕总体工作目标,突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个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认认真真地抓好落实。要结合“五进”活动,深入做好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和社会面宣传发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使广大公民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创造良好通行秩序;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及时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三是密切协作,确保实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的强大合力。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起部门间的联系制度,完善考核,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共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结合"大走访"活动,贴近群众需求,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黄 箴 张 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