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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法院执结一起腾房案件

2010-01-26 17:49:06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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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槐荫法院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出发,坚持能动司法、和谐司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取得明显成效。日前,经过多方努力,槐荫法院和谐执结一起对三级法院审理结果均表示不服的腾房案,得到了当事人双方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007年底,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腾房纠纷将石某、胡某诉至槐荫法院。槐荫法院经依法审理,依法做出胡某限期腾空该屋并交付原告;石某限期支付原告房租9282元的一审判决。
     槐荫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胡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5月26日,中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胡某仍表示不服,向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2009年7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胡某仍表示不服并坚持不履行腾房义务。
  经该案原告申请,2008年11月,该案件开始进入执行程序。槐荫法院经依法向胡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程序后,多次到胡某住处给胡某做思想工作,但胡某坚持拒不履行义务。2009年11月,槐荫法院依法在胡某居住张贴强制腾房公告,敦促其尽快履行判决所确定义务。公告期满后,胡某仍拒不腾出该房,而且情绪异常激动。
     日前,为妥善执结该起案件,槐荫法院执行局宫维刚局长亲自带领7名执行人员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人员一同冒雪到了被执行人的家中,联合给被执行人胡某夫妇做思想工作。宫维刚在给其讲明不履行判决后果、法院执行该判决的信心和决心,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的同时,对胡某问寒问暖,最终被执行人被执行法官的精神所感动,说出了自己不愿意腾房的真正原因:一是他们一家四口,只有胡某一人有工作,生活十分困难。二是自己没有其他房产,没有钱租房,而且租房也很难。听到胡某说出实情后,街道和居委会的同志当场表态,尽快帮助他们办理低保,生活上也会给予更多关心和帮助。听到街道和居委会的同志表态后,被执行人胡某夫妇态度开始出现明显好转。
     为尽快妥善执行结该案,槐荫法院执行局宫维刚局长当即与申请执行人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进行协调。希望他们换位思考,体谅被执行人胡某的心情。经过努力,最终达成“由申请执行人给被执行人胡某租一处房子并支付一年的房租款,再给2万元补偿,当场将过付”的意见。2万元补偿款过付后,被执行人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对法院的努力表示满意并同意立即配合腾房。
     就这样,一起对三级法院审理结果均表示不服,极易引发矛盾激化的腾房案终于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张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