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我省下发《关于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促进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确定3年内,攻克300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为工业调整振兴提供技术支撑,围绕工业调整振兴的10大行业、40个特色产业和13个新兴产业,集中开发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一批高新技术成果。实施分类指导,对东部较发达地区,通过产学研合作创新,重点培植主导产业和名牌产品,建立起技术先进、竞争力强、外向度高的主导产业和产品体系;对我省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突出资源加工优势,通过产学研合作创新,加大政策和智力的扶持力度,建设以鲁南经济带、黄河三角洲为主体的高新技术增长极。
《意见》确定,立足我省实际,围绕我省工业调整振兴确定的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等10大行业规划和40个特色产业指导意见,筛选一批制约传统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瓶颈技术,制定实施《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促进工业调整振兴规划(2009-2011年)》。以航空、核电、造船、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为重点,以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100个发展基础好、产业链条长、技术水平高的重大装备制造业项目;以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领域为重点,组织实施100个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示范成果,实现产业化、产品化;以生物制药、海洋生物、食品生物技术为重点,选择100项市场潜力大、技术水平高的创新成果,实施联合攻关转化;积极创建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名牌企业,通过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3年内申报专利300项,其中发明专利100项;支持引导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量检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面向科技创新的关键领域,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物。加快建立企业与大学合作培养人才的共建机制,3年内,打造10家校企合作人才定向培养示范基地。
《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应积极向产学研合作创新倾斜,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产学研合作创新。要切实落实好各项支持科技投入的优惠政策,要把科技投入150%加计扣除、税收抵顶、增值税转型、机电出口贴息、设备折旧、首台首套、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产学研合作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金融证券机构要围绕产学研合作,创新发展各类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社会化募集、市场化运作方式,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好的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同时要充分发挥企业在产学研合作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经营者把技改和创新作为新一轮调整的重点,走出一条以市场为导向,“创新-技改-调整-振兴”的路子;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单位在产学研合作创新中的生力军作用。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中试环节,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把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各类项目,加快成果产业化进程。要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如何帮助企业用好国家、省出台的各项鼓励科技进步与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相关政策,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好产学研合作创新过程中项目合作问题、利益分配问题、政策扶持问题,为我省产学研合作创新蓬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意见》确定,立足我省实际,围绕我省工业调整振兴确定的钢铁、汽车、造船、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等10大行业规划和40个特色产业指导意见,筛选一批制约传统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瓶颈技术,制定实施《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促进工业调整振兴规划(2009-2011年)》。以航空、核电、造船、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为重点,以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100个发展基础好、产业链条长、技术水平高的重大装备制造业项目;以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领域为重点,组织实施100个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示范成果,实现产业化、产品化;以生物制药、海洋生物、食品生物技术为重点,选择100项市场潜力大、技术水平高的创新成果,实施联合攻关转化;积极创建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名牌企业,通过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3年内申报专利300项,其中发明专利100项;支持引导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量检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面向科技创新的关键领域,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物。加快建立企业与大学合作培养人才的共建机制,3年内,打造10家校企合作人才定向培养示范基地。
《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应积极向产学研合作创新倾斜,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产学研合作创新。要切实落实好各项支持科技投入的优惠政策,要把科技投入150%加计扣除、税收抵顶、增值税转型、机电出口贴息、设备折旧、首台首套、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产学研合作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金融证券机构要围绕产学研合作,创新发展各类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社会化募集、市场化运作方式,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好的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同时要充分发挥企业在产学研合作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经营者把技改和创新作为新一轮调整的重点,走出一条以市场为导向,“创新-技改-调整-振兴”的路子;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单位在产学研合作创新中的生力军作用。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中试环节,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把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各类项目,加快成果产业化进程。要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如何帮助企业用好国家、省出台的各项鼓励科技进步与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相关政策,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好产学研合作创新过程中项目合作问题、利益分配问题、政策扶持问题,为我省产学研合作创新蓬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