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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意见推动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009-08-11 17:54:14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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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结合我省实际,日前,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国资委、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共同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按照省委、省政府“一体两翼”的区域发展战略,结合我省工业调整和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围绕钢铁、汽车、造船、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9大重点行业和重点扶持的15个高新技术产业群,利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高层次技术创新平台,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争取3-5年时间,构建若干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结合新机制。
  《意见》指出,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坚持政府推动、加强引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构建联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联盟成员、联盟协议、组织形式、经费筹集与管理、利益保障机制、开放发展机制等。联盟成员要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联盟的企业应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大学或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应在国内、省内处于前沿水平。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实行违约责任追究制度,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构建联盟要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通过盟员单位间的创新资源有效分工和合理衔接,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重要的产业技术标准,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要建立联盟公共技术平台和产业技术信息、标准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信息、仪器设备、中试设备等资源共享,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支撑。要建立创新型人才的联合培养机制,加强联盟成员之间人员的交流互动,增强联盟的创新活力。要探索建立联盟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协调成员分工及产品配套形成产业链;围绕开发共同目标市场、降低创新成本等,探索实行联盟成员间融资拆借、互相担保、采购让利、基础设施和基础平台共享共用以及对外集约化采购的多种运转模式,实现联盟市场利益最大化。
     联盟各成员要通过合资、合作、联合研发、交互许可、供应商契约等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参与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和竞争,取得竞争优势;各成员单位共同打击侵害联盟专利权、商标权等行为,维护联盟合法权益。要开展联盟技术创新成果、研发投入和创新产品的统计分析,为制定联盟发展规划和开展市场预警预测提供决策依据。实施技术转移,加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推广运用,推动和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教育厅、国资委、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鼓励我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的战略规划,监督检查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解决联盟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对在组织和构建试点联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昊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