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半岛蓝区 知产保护先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成立
2011-01-25 16:04:18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近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合作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签署仪式在烟台举行,标志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正式成立。
据了解,为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打造高水平的区域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联盟,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的长效机制,经省知识产权局的积极协调和推动,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七市知识产权局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同意成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并共同签署《宣言》。《宣言》强调了区域合作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确立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合作与积极协调原则、依法行政原则、人才与信息共享原则;明确了半岛蓝色经济区七地市在海洋生物、海洋装备制造等八大重点领域内的六个重点合作事项,包括深化政策研讨,加强人才培训与交流,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统一执法行动,开展执法协作,推进专利技术转移与产业化等;并提出了各项合作的具体保障措施,包括建立蓝色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专题工作小组制度等。
今后七市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方面的合作,建立区域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共同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促进自主创新、有序竞争的发展环境,使知识产权成为引领和支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有力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副司长陆毅,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跃进,烟台市副市长张广波出席仪式。(高冬 于丽)
据了解,为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打造高水平的区域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联盟,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的长效机制,经省知识产权局的积极协调和推动,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七市知识产权局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同意成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并共同签署《宣言》。《宣言》强调了区域合作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确立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合作与积极协调原则、依法行政原则、人才与信息共享原则;明确了半岛蓝色经济区七地市在海洋生物、海洋装备制造等八大重点领域内的六个重点合作事项,包括深化政策研讨,加强人才培训与交流,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统一执法行动,开展执法协作,推进专利技术转移与产业化等;并提出了各项合作的具体保障措施,包括建立蓝色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专题工作小组制度等。
今后七市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服务方面的合作,建立区域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共同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促进自主创新、有序竞争的发展环境,使知识产权成为引领和支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有力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副司长陆毅,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跃进,烟台市副市长张广波出席仪式。(高冬 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