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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力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生态

组建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5年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
2019-04-02 14:20:05   作者:张颖辉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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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颖辉)为全面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山东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以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为示范样板,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4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唐波,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袁培全以及省科技厅有关处室负责人等对该《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唐波介绍,当前,我省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与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形成历史性交汇融合,为加快非对称赶超提供了重大机遇。新旧动能转换中,无论是新动能的培育壮大,还是旧动能的改造升级,都源于产学研合作。《实施意见》将打造创新创业共同体这个集聚创新要素的有形载体作为总抓手和切入点,将带动各要素融合创新作为总定位,将建设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作为创新创业共同体的一个示范样板,包括明确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生态、强化工作体系保障四个部分。《实施意见》提出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形成“1+30+N”创新体系,就是要围绕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这个核心,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辐射带动各地建设一批不同主体、不同模式、不同路径、不同方向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在全省形成“百花齐放”的态势。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实施意见》主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创新性举措:一是强化试点示范,举全省之力建设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二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发挥重大科研项目的桥梁作用;三是强化引才育才,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四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为全力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共同体,在总体谋划方面,山东将按照聚焦优势产业提升整合一批、聚焦“十强”产业主动布局一批、聚焦新兴产业超前谋划一批的总体思路,实施5年培育计划,统筹东中西部布局,重点依托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开展创新创业共同体培育工作。在布局设计方面,发挥济南作为省会城市的优势,在济南组建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打造创新创业共同体的示范样板;发挥青岛、烟台作为沿海开放城市和科技型企业集聚的优势,支持其探索建设以对外开放合作、大企业引领、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为特色的创新创业共同体;支持其他城市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因地制宜探索建设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共同体。
       同时,为统筹推进“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山东将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牵头承担或参与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财政择优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经费资助。另一方面,持续推进“千人服务千企”行动,选派科技特派员到企业共同开展科研活动,进一步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及科技成果同企业市场的紧密结合,实现高校科研机构科技要素向企业转移、高智力成果向企业输出,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山东省财政按照其投资单个企业首轮实际投资额的最高10%给予奖励,年度累计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100万元,以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大量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并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提供高端、优质、全方位服务。
       据悉,创新创业共同体是有效集聚各类创新要素,实现“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的载体,是区域性、链条式、多元化的综合性创新平台。打造创新创业共同体,就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一批要素集聚、各具特色的融合创新平台,带动全省“政产学研金服用”各要素加速流动、融合发展。


详 解

每个创新创业共同体最高补助5000万元
       山东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袁培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省财政将全力推动和保障《实施意见》落地落实。
       近年来,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省财政在统筹安排省级预算时,历来把科技创新作为保障重点。特别是在今年,面临严峻的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支矛盾,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安排科技创新资金120亿元,是上年的3.7倍,主要用于支持开展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引导全社会技术创新等四个大方面,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创新动力支撑。建设“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等新型研发机构,是省科技厅推进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省财政已经在安排预算时给予了充足保障。
       袁培全表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实施意见》确定的部门职责,我们将根据省科技厅安排的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规划和进程以及绩效评价结果,及时足额做好资金拨付和保障工作。
       据介绍,《实施意见》中对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每个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分3次拨付补助资金。
       具体做法是:省财政根据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的目标绩效,给予每个最高5000万元补助,建设初期先期补助40%,按建设进度拨付40%,建设期满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再给予20%补助,未达绩效目标的相应收回前期投入资金。通过这种方式,切实强化部门单位的绩效理念和主体责任,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如何申请建设创新创业共同体
       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的主体是谁?申请建设创新创业共同体应符合哪些条件?
       山东省科技厅资源配置处处长祝恩元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的主体或者说依托单位,是在山东省内注册的具有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独立法人机构,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组织保障有力。能有效调动政府、产业、人才、科研、金融资本、科技服务等各类创新资源,协调各方共同支持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
       二是产业方向聚焦。创新创业共同体要聚焦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开展服务。
       三是体制机制创新。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以及事业单位+公司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新型运行机制,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用人机制、明确的利益共享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
       四是功能特色鲜明。集聚“政产学研金服用”各类创新要素,在关键核心技术研究、高端人才集聚、企业孵化培育、创新创业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集聚提升等功能方面具有鲜明特色。
       五是基础条件坚实。具有较强的投资实力和资金实力。具有满足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发展需要的科研办公场所和科研仪器设备、中试场地等条件。具有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员团队和专业科技服务人才团队。具有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自筹资金与省财政扶持资金比例不低于1:1。
       同时,鼓励依托单位联合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投资机构等协作共建。
       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具体申报建设程序为:创新创共同体依托单位制定建设方案,其中应包括建设目的和功能定位、建设期内的总体建设目标和具体可量化的年度建设目标、创新创业共同体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资金投入与保障措施等,按照有关程序报请各市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审核,然后由各市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向省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提出申请。省科技厅在协调领导机构的统一组织下,随时受理申请,并适时组织专家进行考察论证。根据专家论证结果,择优确定拟支持建设创新创业共同体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对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创新创业共同体,经省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研究审定后,印发建设创新创业共同体名单公文,创新创业共同体进入建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