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我省出台《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意见》,省财政将出资8750万元,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项目,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好并在增加产品产量,提高产品质量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增强“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推进我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2011年,山东省将重点扶植建设38处蔬菜标准化生产园、5处水果标准化生产园、22处生猪标准化养殖场、67处蛋鸡标准化养殖场、69处肉鸡标准化养殖场、17处肉牛标准化养殖场、15处肉羊标准化养殖场和32处水产健康养殖场,每个生产养殖基地扶持资金在25—50万元。《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各市要根据种植、养殖场规模分类分档确定补助标准,每市每类补助标准不应超过三档。
实施项目将优先安排在我省“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工业化程度较高的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重点关注符合项目扶持要求、改扩建积极性高、筹资能力强的种植、养殖场。其中,蔬菜、水果重点扶持2010年农业部已公布确定的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牧业重点扶持符合《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有基础较好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优先安排已挂牌的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渔业重点扶持济南、淄博中心城市及德州、泰安和潍坊等周边地区的水产健康养殖场,优先扶持已获得部、省级命名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实施意见》还公布了项目资金在全省十七市的分配方案、申报办法及各实施项目具体扶持方向。(记者 郭跃军)
《实施意见》提出,2011年,山东省将重点扶植建设38处蔬菜标准化生产园、5处水果标准化生产园、22处生猪标准化养殖场、67处蛋鸡标准化养殖场、69处肉鸡标准化养殖场、17处肉牛标准化养殖场、15处肉羊标准化养殖场和32处水产健康养殖场,每个生产养殖基地扶持资金在25—50万元。《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各市要根据种植、养殖场规模分类分档确定补助标准,每市每类补助标准不应超过三档。
实施项目将优先安排在我省“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工业化程度较高的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重点关注符合项目扶持要求、改扩建积极性高、筹资能力强的种植、养殖场。其中,蔬菜、水果重点扶持2010年农业部已公布确定的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牧业重点扶持符合《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有基础较好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优先安排已挂牌的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渔业重点扶持济南、淄博中心城市及德州、泰安和潍坊等周边地区的水产健康养殖场,优先扶持已获得部、省级命名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实施意见》还公布了项目资金在全省十七市的分配方案、申报办法及各实施项目具体扶持方向。(记者 郭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