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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保护并重 打造璀璨“海洋明珠”——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副所长刘洪军畅谈我省海岛开发与保护

2012-06-12 19:06:43   作者:记者 秦昊 王晖晖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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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洪军,男,1964年4月出生,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副所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主要从事海洋生物资源修复与海洋生态环境调控技术研究。先后主持完成了国家、省、市科研项目34项。现在主持国家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我国典型人工岸线生态化建设技术集成与示范”及“山东省海岛调查”、“山东省海岛保护规划”等。 

    近年来,获省级科技成果二等奖6项,发表论文58篇,出版著作12部。2003年荣获全国水产科技先进工作者,2009年获山东省全省节能工作先进个人,2006年荣获青岛市劳动模范。
  国家海洋局2011年披露,海岛生态破坏严重。炸岛炸礁、填海连岛、采石挖砂、乱围乱垦等活动大规模改变海岛地形、地貌,甚至造成部分海岛灭失;在海岛上倾倒垃圾和有害废物,采挖珊瑚礁,砍伐红树林,滥捕、滥采海岛珍稀生物资源等活动,致使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环境恶化。但另有专家表示,随着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大力开发海岛的条件已经具备。海岛开发的高潮已经越来越近,海岛旅游、海岛渔业加工、海岛工业项目等产业,在不久的将来必将成为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被誉为浩瀚海洋璀璨"明珠"的海岛,有的正承受着越来越重的社会经济活动的压力,有的在经历着或准备迎接海洋经济发展浪潮的洗礼。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在2012年4月19日由国家海洋局正式公布实施。这是继《海岛保护法》之后,我国在推进海岛事业发展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海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3月,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在青岛组织召开了《山东省海岛保护规划》专家审查会,由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编制的《山东省海岛保护规划》得到了与会专家的高度评价
    我省海岛发展怎样实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一颗颗“海洋明珠”如何才能更加璀璨?作为“山东省海岛调查”、“山东省海岛保护规划”项目主持人,山东省海水    养殖研究所副所长刘洪军近日围绕“山东省海岛开发与保护”接受了创新周刊的专访。
  创新周刊:请您介绍一下我省海岛的整体概况、海岛开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刘洪军:
山东省是我国重要的沿海省份,山东半岛北临渤海,南依黄海,海岸线蜿蜒曲折,长达3300多公里。从多次调查结果来看,我省海岛众多,各市县几乎均有分布,其中蕴藏的自然资源十分丰富。
    2010年国家海洋局组织了全国海岛调查工作,规范了海岛界定与数量方法。所谓海岛,是指海岸线向海一侧的四面环海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只要符合上述海岛定义的,不论其面积大小、与相邻陆地或海岛距离远近,在海岛调查工作中均要作为独立的海岛进行调查统计。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大小岛(礁)达一千余个,总面积一百多平方千米,其中,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近300个。
    我省海岛主要有这样两个特点,首先,有居民海岛少,全省为32个,其余均为无居民海岛;其次,以近岸海岛居多,远岸海岛主要分布在我省唯一的海岛县—长岛县。
    当前,我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海岛利用数量少,已开发或有开发利用痕迹的海岛不超过全省海岛数量的三分之一,这些海岛主要用于旅游娱乐和传统渔业,如田横岛、崆峒岛等;二是海岛开发深度低。我省无居民海岛,尤其是距离大陆较远的海岛,基本上仍保持海岛的“原生态”状态,除庙岛群岛中有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部分海岛外,其他海岛开发利用程度普遍较低。
    我省海岛开发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目前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全国海岛保护规划》于2012年4月19日由国家海洋局正式公布实施,我省的海岛保护规划也基本制订完成,在这些法规和制度实施以前,我省的无居民海岛资源确实缺乏合理保护、开发和管理措施。很多人对海岛保护和开发的关系认识不足,大部分无居民海岛处于无序管理状态。
    2、海岛生态环境质量下降。靠海吃海、靠岛吃岛的思想使人们对海岛资源的粗放式的开发利用丝毫没有顾虑,加之海洋水资源的恶化,凸显了经济利益与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平衡间的冲突。许多珍稀海洋生物、国家保护动、植物等生物的栖息环境发生变化,物种多样性丧失。
  3、海岛旅游资源开发乏力,海岛旅游资源开发缺乏广度和深度。我省多数旅游资源丰富的海岛仍未得到有效开发,多数已开发旅游海岛利用程度低、旅游产品单一,设施简陋、后期维护力量不足,缺乏旅游、度假、休闲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性系统性旅游开发用岛。
    4、填海连岛破坏海岛自然属性。海岛保护法颁布前,海岛开发和管理是无序的,随着土地保有量的下降,围填海用海需求不断扩大,因而造成许多近岸海岛被夷为平地,遭到毁灭性破坏,许多近岸海岛由于人工陆连而逐渐失去海岛属性。
    5、海岛基础设施薄弱。大部分无居民海岛基础设施差,缺乏海岛开发利用的水、电、交通等基本条件,最普遍的例子就是缺少码头。
    创新周刊:请谈谈我省发展海岛经济对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当前我省发展海岛经济面临的机遇。
  刘洪军: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我省是海洋大省,海洋经济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海岛作为第二海洋经济区,其作用也越发凸显。尤其对沿海地区,在渐趋饱和的发展空间制约下,海岛开发带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空间。发展海岛经济对维护海洋权益、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保护海洋资源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侯英民厅长曾强调,海岛经济发展应坚持“保护优先,有序开发”的原则,大力发展水产养殖、文化旅游等海岛产业,使海岛经济成为山东海洋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
    随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的提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海岛成为壮大海洋经济,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依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的颁布实施,使海岛开发与保护有法可依。其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战略的提出,为我省海岛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我省唯一的海岛县—长岛县,其国际休闲度假岛建设在蓝色经济区规划中获得批复,这为我省海岛经济发展揭开了崭新的一页。第三,全国海岛地名普查的完成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我省海岛资料,海岛名称标志的设立使海岛有了明确的归属,同时,山东省海岛保护规划的制定也使海岛的开发利用更加有根有据。第四,国家海洋局明确了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其使用权可以转让。2011年国家海洋局公布了第一批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山东省有五个海岛列入首批名录。这意味着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制定出详细的海岛开发利用规划的基础上,通过行政审批或招标、拍卖等方式申请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权。
    创新周刊:我省发展海岛经济的优势以及制约海岛开发和利用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刘洪军:
海岛经济作为海洋经济的一部分和新时期新的增长极,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首先,我省海水养殖业资源优势明显,在适宜水产养殖的海岛海域周边可以做大做强渔业产业,重点发展海产品养殖,运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养殖业,推广优良品种,提高渔业附加值和经济效益。同时,可以利用海岛作为养殖产品中转站,直接在海岛上建设工厂,积极发展海产品加工项目,提高精加工、深加工水平,缩短从捕捞到产品的加工周期,减少运输成本。其次,我省海岛旅游资源优势明显。开发海岛旅游,最首要的就是必须有优美的自然环境。我省海岛的生物、景观等资源十分丰富。庙岛群岛各类候鸟达200多种,青岛近海海域海岛上生长着几百年历史的耐冬,黄河三角洲海域具有独特的湿地景观和尚在发育的贝壳堤岛等等,都是海岛旅游开发不可多得的资源。第三,我省海洋科技力量雄厚,具有国家、省、市等多级海洋相关科研院所和大中专院校,为海岛开发和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智力保障。
    虽然我省海岛经济发展优势很多,但普遍制约海岛开发利用的因素仍然存在。第一,海岛与大陆一水相隔,海岛上的基础设施与大陆不可同日而语。受天气、人工等因素影响,海岛上的建设成本远远高于大陆,且后期维护成本高。第二,海岛上一般不具备可持续利用的淡水资源,绝大多数海岛淡水资源紧缺。许多海岛上的水井常年无水或只有苦咸水,岛上人员常年依靠承接雨水或大陆送水。近年来出现的海水淡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淡水来源问题,但成本较高。第三,调查中发现,我省海岛普遍存在登岛困难,交通设施陈旧的问题。许多海岛没有稳定的或者符合安全要求的船只通航,海岛与大陆之间的交通普遍易受天气因素的影响,而建设桥梁和隧道又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和十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第四,海岛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大量能源同样要来自大陆,这也是海岛建设投入高于大陆的原因之一。新的可再生能源的出现,部分解决了海岛开发和维护的能源需求,但其稳定性和持久性还需要时间来检验。
    创新周刊:您认为我省海岛开发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发展模式?
    刘洪军:
从全国已开发的海岛来看,其发展模式多种多样,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周边海域自然资源丰富的海岛,可采用经济开发模式。这种模式下,可以以海岛为中心,对周边海域的水产、矿产等资源进行开发。但要注意的是,资源的开发必须要以可持续利用为前提。由于海岛相对孤立,其环境十分脆弱,过度利用海岛资源必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其次,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遗迹保存良好的海岛,可采用保护区与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模式。这些海岛一般都具有不可复制的、独特的生态系统或悠久的历史。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遗迹,建设自然保护区,严格保护海岛生态系统和文化遗迹的基础上,适当开发保护区外围景观和历史文化的旅游价值,既能使民众享受自然、历史风光,又能增强民众的海岛保护意识。第三,涉及我国海洋权益的海岛,可以采取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发并重的模式。这些海岛关系到国家的重要权益,保护海岛不受侵扰,维护其海岛属性是重中之重。与此同时,对一些领海基点所在岛屿的旅游开发既能加强对领海基点所在岛屿的保护,又可以增强民众对蓝色国土的认知。总之,海岛开发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能一刀切。我省海岛、海域条件复杂多样,海岛类型多,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在海岛开发过程中可
    创新周刊:如何在海岛开发与保护中寻找平衡,实现海岛经济和谐可持续发展?
    刘洪军:
与陆地相比,海岛的生态系统更为脆弱,资源和空间也更为有限。海岛的开发不能一味地追求速度,应该注重节约、保护环境,维持海岛生态系统的平衡,否则留给子孙后代的就只有破坏殆尽的环境。要在海岛开发和保护中寻找平衡,就应当做好这样几点。
    第一,完善海岛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切合实际的海岛保护规划。随着海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海岛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用岛的行为。海岛保护规划的制定可以使海岛开发利用有根据、有节制的开展,避免出现蜂拥而上的局面。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还会造成海岛开发半途而废,后期维护不能有效的进行,使海岛处于开发与保护的夹缝中进退两难。
    第二,要加强海岛生态建设,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海岛上的动物、植物、自然环境都是它宝贵的资源,如果不注意保护,就很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任何开发都会对原有生态系统造成影响,因此,海岛开发应基于生态工程原理,使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相协调,实现循环经济。
    第三,开展海岛保护科学研究,为海岛开发提供技术支持。利用我省海洋海岛科学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集中科研力量对海岛开发与保护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前瞻性和适时性的研究攻关,多层次、多方位的解决疑点和难点,实现海岛开发与保护的平衡。
    第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民的海岛保护意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利用违法用岛、破坏海岛资源和生态、扰乱海岛开发利用秩序等行为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公民如何保护海岛,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与破坏海岛的现象作斗争。总之,海岛开发与保护的平衡,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只有通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的和谐与海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