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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技局:强化廉政建设 保障科技创新

2017-05-05 15:10:35   作者:青岛科技局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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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青岛市科技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及省科技厅工作部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科技管理改革的深化推进,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责任落实,为科技创新业务工作保驾护航,保障科技创新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科技工作呈现出“短板”逐步补齐,优势更加突出,创新工作不断涌现的良好态势,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一、履行主体责任,完善体制机制
       1.加强领导完善体制。局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组工作重中之重,纳入全市科技工作发展和党建总体布局,成立分工明确的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市科技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中共青岛市科技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中共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方案》和《青岛市科技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等文件。通过局党组会、局专题会议、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局每月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学习、交流、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小会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已在局机关形成常态。借助体制改革之机,组建规划发展与监督处,从体制上进一步强化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监督。
       2.建立明晰责任清单。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将廉政建设纳入对处室(单位)和干部职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进行奖罚兑现,切实增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结合对前期国内科技系统多起腐败案例的系统研判,通过优化管理程序和流程再造,完善制度设计,出台新的计划管理规程和资金管理办法等具体措施,把党风廉政工作与各项科技创新工作,特别是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平台建设与人才培育引进、奖励评审与普惠制政策制定以及干部使用、评优考核等重要决策事项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防范廉政风险。
       3.强化防控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涉及项目、资金、人事等事项均上会集体研究决策。制定内控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规范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防止内部权力滥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建立科技大数据平台系统将项目在申报、立项、验收等各环节做到“痕迹化”管理,做到全面可查、可控、可追溯。建立内部工作监督事项备案制度,对项目评审、奖励评定等重要事项进行备案,由组织者签订工作纪律承诺书。

       二、结合深化改革,保障科技创新
       1.深入推动简政放权。青岛市科技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不断推进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和顶层设计,着力出台一系列简政放权政策措施,逐步将创新资源交由市场配置。取消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审批,目前青岛市科技局已不承担任何行政审批事项。陆续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成果登记与评价、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等职能放权给技术市场行业服务机构;取消技术合同登记和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费,由政府购买服务。
       2.改革项目投入方向。统筹资源配置机制,建立与创新服务适应的科技计划体系——财政科技资金重点用于公共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及团队引进培育。2016年青岛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7.07亿元,在资金安排中公共创新载体建设投入占比达到70%以上,大幅压缩竞争性项目数量,更多采用普惠性奖励、政策性后补助等手段,目前仅保留自主创新重大专项和部分公益类科研项目,该类经费仅占全部资金的六分之一。
       3.完善资金投入方式。转变以往对竞争性科技计划项目直接拨款的方式,广泛采用普惠制、政策性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创新。由“相马”改为“赛马”,只要符合政策条件要求,企业即可享受扶持资金。综合采用“拔、投、贷、补、奖、买”等多种方式支持科技创新。提升创新协同放大效能,充分运用科技金融手段,发挥财政科技资金杠杆作用,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带动社会投入超过50亿元。
       4.改革工作方式。推行政事分离改革,引入并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将科技行政管理工作与事务工作相分离,科技项目评审论证和检查验收、科技成果及奖励、高企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事务工作均委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承担。市科技局从项目管理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有限精力出政策、建规则、抓监管。同时,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管,对项目与奖励的评审专家、评审成绩等信息进行公开并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完善专家库体系,严格专家评审规避原则,广泛采取异地评审方式,杜绝人为干扰的可能性,切实保证公平、公正。

       三、加强监督联动,合力共促发展
       1.强化公众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局党组班子成员联系企业200余家,广泛吸纳基层意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组织开展机关开放日活动,发挥主流媒体、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及“两会”代表的议案提案等平台作用,积极征求社会各界建议。常年通过网上调查、局长信箱、监督信箱、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互动渠道倾听民意,汇集民智,改进工作。深化党务政务事务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支持执纪监督。局党组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主要负责人定期与青岛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有关同志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重要信访件亲自批示、亲自督办、亲自协调,并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局党组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落实“三转”要求,明确由局机关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加强内部自我监督与派驻组的“监督后的再监督”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各处室(单位)开展各项重大工作前提向派驻纪检组报告,支持纪检人员履行监督权职责。

       四、加强教育管理,打造过硬队伍
       1.强化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廉政教育预防功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推进,坚持抓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扎实开展《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文件的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各级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党员群众到党性教育基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地参观,培训学习及时传达典型案例通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视频,强化纪律意识,敲响廉政警钟。局系统所有党员干部均按要求参加并通过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系统开展“每周一讲”活动,内容涵盖党建知识与反腐败知识讲座、业务理论学习、健康知识讲座、英语角等方面。
       2.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十八大“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讲话精神,突出日常管理,强调工作留痕。健全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和纪律保障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与所有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全力建设过硬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