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日,国家科技部在烟台高新区组织召开了“烟台国家高新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论证会”。科技部火炬中心副主任杨跃承,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燕卫华,烟台市政协副主席、区工委书记刘洪波等领导以及北京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武文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任泽平等论证专家出席会议。
经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和现场答辩,专家组认为烟台国家高新区打造蓝色产业国际创新中心和烟台经济创新发展引擎的发展思路,定位清晰,目标明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符合科技部《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指南》的指导意见,专家组一致同意推荐烟台国家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并对建设方案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意见。这标志着烟台高新区在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工作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燕卫华副市长表示,烟台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烟台高新区创建蓝色经济创新型特色园区的支持力度,更好把握高新区在全市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定位,优化高新区体制机制,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推动高新区更好更快发展。
杨跃承副主任对烟台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一是做好技术转移工作,通过政策创新、延揽高端技术人才等措施,打造优越创新环境,推动技术、能力、人才等创新要素转移,迅速聚集各类创新资源;二是做好培育主体工作,企业是创新驱动的主体,着力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科技含量,推动科研成果有效转化为市场效益;三是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推动以股权投资为核心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类科技金融模式发展,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与潜能;四是做好产城融合工作,推动高质量、具有较强现代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和现代化城市建设双向发展,以产业发展推动城市建设,以城市建设助力产业发展;五是做好产业发展集群化工作,立足蓝色经济创新型特色园区实际,制定合理的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在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的同时,做好做活科技型中小企业;六是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企业提供从知识产权研发、申请到市场转换的系列配套服务。
据了解,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是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的基本要求,是新形势下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和科学发展先行区域的重要举措。烟台高新区按照特色产业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制定了今后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强化创新引领、加强科技支撑、促进企业成长、营建创新创业文化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建设举措,力争将烟台国家高新区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烟台东部新区核心区和创新型城市的核心载体。(宋 婕)
经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和现场答辩,专家组认为烟台国家高新区打造蓝色产业国际创新中心和烟台经济创新发展引擎的发展思路,定位清晰,目标明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符合科技部《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指南》的指导意见,专家组一致同意推荐烟台国家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并对建设方案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意见。这标志着烟台高新区在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工作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燕卫华副市长表示,烟台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烟台高新区创建蓝色经济创新型特色园区的支持力度,更好把握高新区在全市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定位,优化高新区体制机制,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推动高新区更好更快发展。
杨跃承副主任对烟台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一是做好技术转移工作,通过政策创新、延揽高端技术人才等措施,打造优越创新环境,推动技术、能力、人才等创新要素转移,迅速聚集各类创新资源;二是做好培育主体工作,企业是创新驱动的主体,着力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科技含量,推动科研成果有效转化为市场效益;三是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推动以股权投资为核心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类科技金融模式发展,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与潜能;四是做好产城融合工作,推动高质量、具有较强现代竞争力的产业新体系和现代化城市建设双向发展,以产业发展推动城市建设,以城市建设助力产业发展;五是做好产业发展集群化工作,立足蓝色经济创新型特色园区实际,制定合理的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在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的同时,做好做活科技型中小企业;六是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企业提供从知识产权研发、申请到市场转换的系列配套服务。
据了解,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是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的基本要求,是新形势下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和科学发展先行区域的重要举措。烟台高新区按照特色产业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制定了今后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在强化创新引领、加强科技支撑、促进企业成长、营建创新创业文化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建设举措,力争将烟台国家高新区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烟台东部新区核心区和创新型城市的核心载体。(宋 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