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新闻 > 正文

龙口市出台意见面向海内外引才引智

2012-06-12 18:32:31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0

  本报讯 “对新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龙购房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0-5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高层次人才在龙工作期间,获龙口市级以上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按相应层次给予奖励和资金配套,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龙口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试行)》,面向海内外引进企业、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为实施新型工业化、服务业跨越、以港兴市、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五大战略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根据意见,高层次人才来龙工作经评审认定后,在奖励、补助、落户、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待遇。一是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对新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龙购房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0-5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高层次人才在龙工作期间,新评为“两院”院士以及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相应层次人才的,分别给予5-50万元不等奖励;获龙口市级以上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按相应层次给予奖励和资金配套,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已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择优推荐申报山东省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和国家“千人计划”遴选,经申报纳入相应层次范围的,争取中央或省财政给予每位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二是实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引领和扶持。市里安排2000万元,设立“科技进步与创新引导资金”, 同时安排不少于上年度地方财政收入0.5%的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自主创新、项目成果转化以及科技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对于来龙创业的高层次人才,优先给予优惠和扶持。鼓励企业为高层次人才来龙搭建平台载体,对新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以及博士后工作站等,分别给予10-200万不等补助。高层次人才来龙创业同时享受龙口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三是优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对来龙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原则对口安排到企事业单位工作。35周岁以下的博士生,经面试合格可直接列入事业单位专项编制。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及成年子女一同来龙就业,参照其原工作单位妥善安排工作。与原工作单位不对口的,视情开发或购买公益性岗位及其他岗位进行安排。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不受国籍、户籍限制,按规定参加龙口市各项社会保险。未成年子女由异地、国(境)外转入龙口市内中小学或幼儿园的,允许择校择园。经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拟进入已满编事业单位的,可申请专项编制。需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申请特设岗位破格聘任。业绩成果突出的,可不受资历和现有职称限制。龙口市委、市政府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会议,集中评选表彰一批为龙口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来高层次人才,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对来龙工作10年以上的海外人才,授予“龙口市荣誉市民”称号。(王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