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德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攻坚之年。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做好今年科技工作,对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现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德州具有重要意义。
任务目标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2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增长1.5个百分点;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新增20家,总量达204家。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专利申请增幅20%,授权增幅10%以上;完成重要科技成果150项,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50项,成果转化率达到50%以上;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提高0.5个百分点。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企业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新增42家,总量达272家;市内科研院所达到50家,其中新增10家。
——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新引进高校院所20家,创新团队15个,领军人才15人。
——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00项,资金6000万元以上,比上年增加10项、1000万元。
——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
工作重点
一、着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市县两级都要摸清底数,做出规划,鼓励和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科技创新平台。2012年新增市级科技创新平台30家,新增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0家,新增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2家。
——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公共研发平台,作为市级承接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的载体。联合科技部、中科院、中国工程院、省科技厅、国家太阳能热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太阳能(新能源)研发中心;联合科技部生物中心、山东省重大新药平台,建设生物医药研发中心;联合江南大学、国家粮科院建设食品深加工研发中心;联合山东理工大学建设工业技术研究中心。
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围绕各自主导产业规划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成果转化平台。市经济开发区“德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德城区“金田高新技术创业发展公司”要理顺体制,完善功能,发挥作用。围绕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新信息等高新产业,在高铁新区谋划建设一处集研发、孵化和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技园区。
县(市、区)要围绕主导产业规划建设一处科技企业孵化器,努力把孵化器建设成为集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聚集于一体的平台基地。
二、着力实施科技人才工程
——实施人才培育计划。市、县(市、区)要分别制定科技人才培育计划,采取到高校院所集训、深造、岗位锻炼等形式,强化对现有科研人员和企业家“创新方法”的培训,协调驻德高校院所紧密结合全市产业需求,与企业联合培养科技人才。
——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市、县(市、区)要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急需人才和领军人才引进计划,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实现人才引进工作新突破。
充分发挥现有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的作用,完善政策,改善条件,吸引更多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高层次科技人才来德创业。
——实施柔性人才计划。围绕京、津、济“一小时工作圈”,面向大院大所招才引智,与他们签定长期或短期的合作合同;柔性引进“星期天工程师”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推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
——优化人才环境。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德州市“首席专家”建设工程实施办法》、《德州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优秀人才奖暂行办法》等人才政策,对引进人才的研发成果给予重奖。企业要加大投入,改善科技人才科研条件,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企业都要建设专家公寓,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着力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要规范完善国家、省、市三级科技计划项目规划、申报评选操作办法。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开创实施市级科技创新计划。
改革创新科技成果推动、鉴定、评审、奖励工作,充分调动企业科技投入、科技研发、成果申报及转化的积极性。
四、着力促进产学研结合
围绕“平台建设、人才工程、科技攻关”研究促进产学研结合。积极创新产学研结合促进机制,加快建设德州市产学研结合促进中心和县(市、区)产学研合作推进机构建设。
充分发挥德州市院士工作联络办公室职能,高质量组织“两院院士及知名高校院所德州行”等产学研大对接活动。建立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渠道和平台,着力开辟同欧美、俄罗斯、乌克兰等独立体国家及台湾的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我市主导产业参与国际技术转移的承接能力和水平。
年内新促成100家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在主导产业领域培养建立5个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建成20个技术研发平台,培育建立5 个产学研产业化基地,建立2—3个国际技术转移平台和研发中心。
五、着力培植高新技术产业
——培植高新技术企业。挖掘规模以上企业的潜力,建立全过程跟踪培育制度,逐企业建立各个培育环节台帐,在专利、成果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支持,新增一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新争一批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培植科技型小微企业。年内每个县(市、区)要培养10家以上科技型小微企业,为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提供后备资源。
——培植高新技术产业。建立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指标季度通报制度,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进入高新产品产业名录。
六、着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建立市级知识产权基金,用于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奖励,调动全社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完善山东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德州分中心的职能,在重点行业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不断提高信息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发明协会的作用,使其工作常态化,开展首届“中国专利德州优秀发明家”、“德州市专利奖”和“德州市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各县市区要成立发明协会分会或分专业发明协会。
七、着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引进天津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加快建设德州知识产权交易分支机构,为探索实践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直接融资创造条件。积极引进、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和担保机构,引导金融机构为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以此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积极参与市资本交易大会,开展“科技?金融”专题对接活动。
八、着力加强科技服务工作
创新市、县中小企业科技信息服务机制,加快以信息采集、分析指导、科技查新、知识产权交易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德州市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启动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提供立体化、全方位服务。发展各类技术市场和中介机构,推进技术贸易,加强技术合同登记制度。
九、着力加快科技兴农步伐
强化种业优势,培植现代种业集团。建立乐陵马铃薯、夏津棉花、宁津小麦和武城辣椒4个种业产业示范县市,重点培植乐陵希森、宁津良星、武城英潮、夏津鑫秋和银兴、经济开发区德高等6家种业公司,加快构建具有德州特色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和资金支持。德州(乐陵)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区要健全机构和人员,抢抓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有利时机,把乐陵建成高效生态农业的示范基地。其他县市区要从规划入手,争创省级农高区。大力发展科技型农业,积极发现并培植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
十、着力加强科技系统自身建设
各县市区要健全、保障科技管理部门的机构和编制。加强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队伍建设,选派掌握科技工作规律,熟悉经济工作运行的人员充实科技管理队伍,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5人。保障科技管理部门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现代办公设备等,改善工作条件。乡镇、办事处设立科技管理机构并配置1名以上的专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