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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出台高含金量政策加快区域自主创新

2012-04-10 17:28:12   作者:记者 郭跃军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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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菏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打造区域自主创新高地的意见》。《意见》从科技投入机制、科研平台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农业与民生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战略与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制定多项措施,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意见》提出,为实现打造区域自主创新高地的目标,菏泽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政府推动。菏泽市政府决定,设立打造区域自主创新高地专项资金,未来三年,市财政安排不少于一亿元、每个县区不少于3000万元,重点支持“五大基地一大产业”发展的前沿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转化,引导更多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创新。2012年,菏泽市各级政府科技经费投入将占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的1%以上,并按年增幅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比例增加。到2016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要达到1.8%,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达到55%。对高新技术企业,菏泽市将进一步落实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自主创新产品政府优先采购等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对新上重大科技项目,新增税收的地方分成部分,实行前两年全奖、后三年50%奖励的财政扶持政策。
    ——企业带动。《意见》提出,要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新医药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新型化工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高端制造产业园、牡丹高科技产业园等六个特色产业园,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菏泽市将重点调度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50家企业,利用资金引导、政策扶持等措施,促使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到2016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确保每年增加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2012年,菏泽市要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1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20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0亿元的任务目标。2016年,全市改造提升传统工业企业达到1000家。
    ——产学研结合。围绕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和新兴特色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和共性问题,2012年,菏泽市将重点实施好10个产学研合作项目,在菏泽开发区建设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的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县区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市级验收后,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100万元后补助经费。重点加快建设国家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山东省鲁南药物研究院、天津大学菏泽化工研究院、科研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行业技术中心等重大科技平台,年内将新增院士工作站2家、省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企业技术中心6家。重点建设新能源、医药、煤化工等7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机电、石化、医药等3个行业技术中心。鼓励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进行合作开发、委托开发,共建研发和创业基地。重点支持企业建设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煤化工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省级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企业被认定为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奖励20万元。
    ——强化人才支撑。从今年开始,菏泽市将实施“企业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在重点产业、企业、项目领域,引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每年引进20名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领军型创新人才,对企业引进的技术带头人,政府(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经费;对企业招聘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政府每年每人给予2万元的生活补贴。菏泽市将组织企业积极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中科院、工程院等大院大所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以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专业培训和“订单式”教育等多种方式,到2016年培养创新型企业家或经营管理人才100名、高水平专业技能人才1000名,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45人/年。2012年,菏泽市将面向全国分行业分领域聘请市政府科技顾问,引进硕士以上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870名以上。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支持知识产权、技术、经营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鼓励科技人员利用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进行招商或创业,对科技创新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获得省科技奖励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菏泽市将进一步强化企业专利意识,鼓励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参与制定和实施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自2012年,菏泽市将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专利技术创新体系,促进高质量专利技术的生产创造,年内争创山东名牌产品5个以上、山东省著名商标15个以上,全市专利申请量达到2300件,发明专利申请超过560件。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到2016年全市80%规模以上企业拥有专利,年专利申请量达到4000件以上,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00件以上。新获得全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获得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30万元;对主持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