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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解读(之三):建设国家海洋经济改革开放先行区

2011-03-15 16:51:00   作者:记者 周传虎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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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改革开放,实现创新发展”是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原则之一。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对外开放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智力资源,巩固和提升以青岛为中心的东北亚国际航运综合枢纽地位,提升黄、渤海和黄河流域的开放水平,深化我国与东北亚各国的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拓展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定位之一是“建设国家海洋经济改革开放先行区”。《规划》指出,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完善海洋产业政策体系,推进实施海洋综合管理,着力构建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海洋经济技术国际合作,建设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试验区,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综合枢纽、国际物流中心、国家重要的大宗原材料交易及价格形成中心,构筑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平台。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1)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构建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创新海陆统筹管理模式,探索开展海洋综合管理试点,推行海上综合执法,加强海上执法、海洋维权能力建设。合理调整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等重点城市行政区划,规划建设青岛西海岸、潍坊滨海、威海南海等海洋经济新区;扩大县(市)经济管理权限,完善省财政直管县体制,进一步激活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赋予经济强镇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和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组织改革;创新开发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等各类园区的管理体制。(2)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各类优势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着力培育一批以海洋产业为主体、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海陆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领域;在扩大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时,对烟台、潍坊等区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予以优先考虑;健全完善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引进现代交易制度和流通方式,积极发展海洋商品的现货竞价交易和现货远期交易;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3)健全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总结国家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并结合蓝色经济区实际适时加以推广,加大对城乡统筹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业用海域使用权流转市场,鼓励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蓝色经济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试点和新农保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落户限制,促进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稳定就业并定居;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财政制度,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投入力度,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加快科技、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体制改革,建立一体化的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1)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快调整出口贸易结构,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支持企业扩大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鼓励发展高端加工贸易,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示范基地。支持青岛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待条件成熟时创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日韩欧美高端市场,积极拓展东盟、拉美等新兴市场。加快调整进口贸易结构,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完善重要进口资源储备体系,建设国家重要资源战略储备基地;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优化外资结构,积极引导外资投向现代海洋渔业、海洋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区内企业“走出去”给予资金筹措、外汇审核、保险担保、货物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跨国经营,推动境外合作区、资源开发基地、研发和销售中心建设;提升对外承包工程、劳务输出的层次和水平;加强海洋经济交流与合作,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机制,加快推进青岛中德生态园建设,研究开展日照国际海洋城、潍坊滨海产业园等中外合作项目;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在发展海洋经济等方面的合作。设立中国国际海洋节(青岛),举办海洋经济文化(技术)国际博览会和蓝色经济高峰论坛。(2)打造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试验区,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试验区,支持在海洋产业合作、投资贸易便利化、跨国交通物流、电子口岸互联互通等方面先行先试;进一步加强与日韩在海洋产业、海洋科技、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建立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承担中日韩科技联合研究计划;开展中韩海陆联运汽车直达运输,积极推进烟台中韩跨国海上火车轮渡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工作。积极探索中日韩双边或多边检验检疫合作机制,加强进出口贸易、食品安全及相关领域的互信互认合作;积极探索与日韩间电子口岸(单一窗口)数据交换标准建设,建立三地电子商务认证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建立东北亚地区标准及技术法规共享平台,实现与日、韩技术标准对接。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1)强化与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的对接互动,加快推进与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互连互通,规划建设国家高速公路长春—深圳线山东境内段等重大交通项目,加强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方面的合作;积极推动产业分工与协作,支持企业在海洋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市场开放融合。(2)加强对黄河流域地区的服务带动,规划建设德州—商丘公路、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等基础设施项目,形成以山东半岛重要沿海港口为核心、辐射带动黄河流域的综合交通网络。深化能源、矿产资源合作,大力实施“西电东送”工程,积极参与中西部地区煤炭、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扩大与黄河流域有关省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增强服务带动能力。
    《规划》制订了对外开放政策:加大对区内企业在进出口和开展境外投资合作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建立便捷高效的境内支撑和境外服务体系;适当加大对区内出口退税负担较重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和通关便利化,实施分类通关、区域通关改革,逐步推行通关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科学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按程序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允许青岛前湾、烟台保税港区在海关监管、外汇金融、检验检疫等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外国籍干线船舶在青岛前湾、烟台保税港区发展中转业务;支持青岛口岸发展国际过境集装箱运输;在标准化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及检验检疫、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支持设立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