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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真金”“实政”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2010-12-28 16:31:26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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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企业技改扩能,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全速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金乡县科技局立足实际,制定出台三项鼓励政策,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企业技改扩能。对经县以上经贸部门备案,并竣工投产的技改扩能项目,进行分档奖励:技术改造投入500-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给予5‰的奖励;技术改造投入1000-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的,给予8‰的奖励;技术改造投入2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给予10‰的奖励;技术改造投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给予15‰的奖励。
  鼓励大企业实施企业兼并和收购。在兼并收购过程中涉及到土地、房产、设备、车辆等权证过户税费,县级政府收益部分的90%奖励给企业。
  鼓励企业加大高新技术投入,争创高新技术企业。一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费投入不得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1%,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5年内结转抵扣。二是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县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奖励。对新创建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设立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三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大学教授、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研究生来金乡县创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经国家、省、市级科技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四是企业申请专利的费用从县专项资金中全额资助,并支付3年专利保护费。(陈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