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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东营重金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

2010-03-24 00:40:42   作者:创新2009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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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潍坊市和东营市分别制定计划和出台意见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适应黄三角高校生态经济区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潍坊
五年百名 每名百万补助


      根据加快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以及潍坊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近日,潍坊市确定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扶持计划,打算用五年时间重点引进和扶持 1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来潍坊创新创业。
      按照计划要求,潍坊市本次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主要条件是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其产品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能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争力有推动作用的创业人才; 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精通相关产业领域业务和行业规则,拥有能够促进我市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符合该市重点领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进行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到潍坊市注册创办企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 或市外跟进的风险投资须占创业投资额的 30% 以上;受聘到该市辖区内企业担任科研带头人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须与所在企业签定5 年以上服务合同,每年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 6个月。
  对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潍坊市将一次性给予100 万元资金补助。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引导各级产业投资资金或创业投资资金给予股权投资、融资租赁或担保等扶持措施,股权投资比例最高可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30% 。此外,潍坊市引进的海外人才列入国家引进海外人才“千人计划”或省引进海外人才“万人计划”第一层次入选的,可直接享受市里相关扶持政策。


东营
每年千万设立专项资金


  为全力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近日,东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一要解放思想,把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新引擎;二要优化环境,努力创造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新优势;三要强化保障,建立高层次人才开发投入新机制;四要搭建载体,构筑高层次人才成长的新平台;五要落实责任,开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意见》把高层次人才分为领军型人才、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急需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三类。领军型人才,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位完成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海外同级高层次人才。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急需人才,主要包括山东省“泰山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以及海外同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主要包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有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经验管理能力的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设立“东营市创新创业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名,一次性奖励3-5 万元;设立“黄河口杰出人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名,一次性奖励30-50 万元。从2010 年起,政府财政每年投入1000 万元,设立东营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对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与项目及绩效考核挂钩,分别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1)对领军型人才,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不少于200万元的科研经费,不少于140 平方米的住房或货币化补贴,每年不少于20万元的特殊津贴。(2)对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急需人才,不少于120 平方米的住房或货币化补贴,每年不少于10 万元的特殊津贴,每年安排一定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其项目的科研及启动资金。(3)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提供不少于100 平方米 的住房或货币化补贴,提供一定数额的创业启动资金,其所属科技开发或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享受市鼓励高新技术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优惠政策。(周 明)